2015年内蒙古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本次考试的有关规定,郑重承诺:
一、同意报名组织机构或报名点读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报名后到考试前不变更二代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领取成绩单或合格证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领取成绩单或合格证本人愿意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理。
二、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
三、考试期间,遵守《考生考试规则》,自觉服从管理。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四、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记录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如有异议,按规定时间(在公告之后三日内)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如对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拟处理决定(在考试成绩公布前一日,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在公告之后七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考生考试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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