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内蒙古鄂尔多斯公安机关招聘辅警笔试防疫告知书
内蒙古鄂尔多斯公安机关招聘辅警笔试防疫告知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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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公安机关招聘辅警笔试防疫告知书正文
鄂尔多斯市公安机关2022年度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根据《鄂尔多斯市公安机关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精神,本次辅警招聘笔试计划于2022年10月15日进行(具体笔试时间和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辅警招聘笔试工作平稳实施,根据当前鄂尔多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及考点实际,现将鄂尔多斯市公安机关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
一、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鄂尔多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2022年第26号、第29号、第30号)等相关规定,下列情形涉及的考生需按照公告要求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1.所有来(返)我市人员,须通过“鄂尔多斯健康宝”提前登记,落地时扫场所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施3天2检(即落地进行第1次核酸检测,第2次核酸检测应在入鄂后24-72小时内完成)。
2.考试前7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同一市辖区旅居史及乘坐始发或途经上述地区交通工具的往返我市人员,一律在“鄂尔多斯健康宝”进行登记,提前向所在地社区(嘎查村)、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纳入社区(嘎查村)网格化管理,对所有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第一入市点进行抗原检测和落地核酸“双检”,抗原阴性,正常通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除外)。抵达后第3天进行第2次核酸检测,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将在“鄂尔多斯健康宝”弹窗提示,主动检测后弹窗自动取消。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得聚餐、聚会,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近7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次核酸检测;对近7日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4.境外返回人员在第一入境点执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抵达我市后,做好个人防护,可有序流动。在第一入境点未完成“3天居家健康监测”,来(返)我市前需提前向目的地所在社区(嘎查村)报备,闭环返回后,继续完成“3天居家健康监测”。
5.请考生非必要不前往高、中风险区;确需前往的,严格执行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场所;返回前,须主动向目的地所在社区(嘎查村)、单位报备,抵返后,主动配合属地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6.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规定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生分类管理
(一)正常参加考试(两证一码一卡及核酸报告)
1.考生参加考试时需要出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含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纸质准考证,“健康码”和“国家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当日更新),持本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方可正常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精确到小时。
2.为保证能够顺利参考,请所有考生务必提前知晓核酸检测报告生成时间,确保考试入场前出示检测结果,以免影响考试。
(二)不得参加考试
1.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考试当天“健康码”非绿码的;
3.尚在居家隔离或监测期间内的;
4.2022年10月5日(含)以后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5.2022年10月8日(含)以后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域(县、区、旗)旅居史的;
6.2022年10月8日(含)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7.2022年10月8日(含)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8.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尚未解除隔离观察措施的;
9.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三)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
1.考试前7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考生;
2.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近7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域(县、区、旗)旅居史的考生,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
三、考前准备事项
(一)考生须在10月8日开始每日进行健康状况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有旅居史、接触史或出现相关症状的,需到医疗机构进行就诊排查;
(二)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三)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随时关注鄂尔多斯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赴考准备。
四、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一)市内考生及亲属考试前10天非必要不出市,非必要不出所在旗区。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
(二)建议市外考生尽早返回鄂尔多斯市居家备考,现处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考生要合理安排时间,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三)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四)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五)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六)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两证一码一卡及核酸检测报告”,即身份证件、准考证、健康码、行程卡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备查。
五、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及以上防护级别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
2.自觉保持入场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就诊”等相关处置措施。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驻点医疗防疫人员研判认为可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六、其他事项
考生不配合考试疫情防控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从境外返回、从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未按照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疫情防控的措施和要求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并按最新的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执行,考生须随时关注。
各考区疫情政策咨询电话:
鄂尔多斯市疾控中心:0477-3896569
康巴什区疾控中心:0477-8390027
东胜区疾控中心:0477-2217812
达拉特旗疾控中心:0477-3947121
准格尔旗疾控中心:0477-4220106
鄂托克前旗疾控中心:0477-7623055
鄂托克旗疾控中心:0477-6219245
杭锦旗疾控中心:0477-6928280
乌审旗疾控中心:0477-7212784
伊金霍洛旗疾控中心:0477-8684296
鄂尔多斯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
考务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myb4nejQ45nEHgwAmDM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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