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内蒙古锡盟西乌珠穆沁旗巴彦花镇招聘社区网格员简章(10名)
内蒙古锡盟西乌珠穆沁旗巴彦花镇招聘社区网格员简章摘要
2022年内蒙古锡盟西乌珠穆沁旗巴彦花镇招聘社区网格员简章已发布,计划公开招聘社区网格员10名,安排到巴彦花镇社区协助开展疫情防控、社会治理、民生实事等工作。报名时间:2022年8月30日至8月31日。报名地点:巴彦花镇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大厅,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方式:报名者需到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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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锡盟西乌珠穆沁旗巴彦花镇招聘社区网格员简章正文
巴彦花镇公开招聘社区网格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有效解决我镇社区居民、企业职工等复杂管理问题提升服务群众、服务社会能力水平。根据工作需要,经镇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巴彦花社区网格员,从事各小区网格管理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性质
计划公开招聘社区网格员10名,安排到巴彦花镇社区协助开展疫情防控、社会治理、民生实事等工作。网格员属于合同制非编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西乌珠穆沁旗户籍满1年以上(2021年8月24日前入户);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2022年7月底前获得学历证书),不限专业;
(3)年龄为二十五周岁以上、四十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1日(不含)至1997年5月1日(含)期间出生的;
(4)招录开始之日前服务期满或正在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限户籍;
(5)对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同等条件同分情况下优先录用;
(6)退役军人及在社区疫情防控和社区公益工作中积极参与人员条件适度放宽。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甘于奉献,热爱社区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4)身心健康,具备从事社区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三、招聘程序
编制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一)发布简章。
通过政府门户网、西乌发布、巴彦花镇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30日至8月31日。
(2)报名地点:巴彦花镇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大厅,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方式:报名者需到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填写《巴彦花镇公开招聘社区网格员报名表 》时,需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并粘贴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照,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查通过。应聘人员须自觉遵守报名地点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主动扫“场所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
(4)报名需提供材料:
①《巴彦花镇公开招聘社区网格员报名表》(2份)(需签姓名和日期);
②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③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主页、索引页和个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④高校毕业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⑤近期2寸蓝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张;
⑥脱贫户、低保户、孤儿、烈士子女、退役军人、积极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及公益活动等人员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政府门户网、西乌发布、巴彦花镇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同时公布《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及地点。
(四)考试
(1)面试。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以体现报名岗位的要求为准,测评参考对象的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基本素质。面试时间与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时间为6分钟,考生按指定时间提前到达考点后以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未领取《面试通知单》或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2)成绩的计算。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成绩出现并列,通过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加试形式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另行确定。
(五)体检。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入体检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和公示。经体检合格拟被聘用的人员,考察组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征信等方面进行考察。对考察通过人员进行网上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递补。对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在考试期间保持电话畅通)
四、工资待遇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69号)不低于1910元/月要求,工资标准为2000元,绩效工资每月500—1000元,以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半年发放一次,不列入岗位等级序列。并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目前社区工作人员享受社会保险标准缴纳社会保险等待遇。
五、聘用人员管理
对经公示后确定的受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年,合同期满,若有需求,经考核合格的续签劳动合同。
六、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办法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利用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三)对违反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聘用工作由纪律监督组实行全程监督。对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将贯穿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过程中体检费由个人承担,其他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咨询及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18747112426、15849925092
2.监督电话:13604795156
3.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30。
巴彦花镇人民政府
公开招聘社区网格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www.xwq.gov.cn/ywdt/tzgg/202208/t20220826_29073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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