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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4名)

发布:2022-07-18 19:46:5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摘要

  2022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7月26日上午9:00-7月30日下午17:30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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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市委政法委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选调4名事业人员。具体内容详见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鄂尔多斯市级(含市级)以下部门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满试用期及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国家、自治区直属机关设在鄂尔多斯市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工作人员(编制注册时间截至公告发布前)。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6.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学位;
 
  7.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8.符合岗位相关专业要求;
 
  9.具备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服务期、任职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选调后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7月26日上午9:00-7月30日下午17:30。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先签署《参加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登陆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并报送相关资料提交审核。
 
  2.个人简历须完整填写本人高中(不含)以后完整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和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任职位或岗位),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3.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蓝底免冠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信息提交后将无法修改。提交后下载打印《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资格初审时需报送)。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时间截至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选调单位根据选调资格条件和接收的报名人员所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所需材料如下:
 
  1.本人报名时填写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
 
  2.事业单位聘用文件、事业单位聘用审批表、事业单位聘用登记表,本人所在单位编制本相关内容(包括机构规格页、核定编制页、在职人员花名册),参加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诚信承诺书。
 
  3.报考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纪检部门出具的关于报考人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的证明材料。
 
  以上初审材料的扫描件须在网上报名提交信息后发送至邮箱eedszfwdjk@126.com。邮件及附件名称均为报考岗位+个人姓名+现工作单位+材料名称,格式为:JPG,不接受现场资格初审。
 
  以上初审材料扫描件须在报名截止后两个工作日内发至指定邮箱,未按要求报送审核材料者资格初审不予通过;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发现考生承诺书与实际情况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向其所属单位通报。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随时关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自行登录打印准考证。
 
  四、 考试
 
  (一)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岗位,并在报名网站上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一科,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专业化水平、法律素养、法律功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稿写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考试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选调人数与应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布,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单位签字盖章的《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原件,事业单位聘用文件、事业单位聘用审批表、事业单位聘用登记表、本人所在单位编制本(包括机构规格页、核定编制页、在职人员花名册)复印件,复印件须有所在单位签字盖章证明。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所有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使用规定文字、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地点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布。考试总成绩在鄂尔多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布。
 
  4.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面试加试方式确定,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五、 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体检机构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在体检过程中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二)考察
 
  选调单位派出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事业单位聘用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等)、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情况。
 
  对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选调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需在规定时间按照要求进行体检和接受考察。
 
  六、 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综合考试成绩、体检情况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在鄂尔多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三)选调后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专技岗工资待遇。
 
  (四)在本次选调结果通知下发前,出现报考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他事业单位(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取消其选调资格,核减选调岗位。
 
  (五)拟选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选调资格。
 
  七、其他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报考人员在选调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选调资格、通报批评或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公开选调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四) 在选调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适当进行调整。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鄂尔多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要求执行。
 
  (五)未尽事宜由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七)咨询电话
 
  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
 
  0477-8588707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477-8586210
 
  电话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rsj.ordos.gov.cn/rskszx/ksxx/202207/t20220718_32434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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