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内蒙古区生态环境厅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和面试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关于参加2021年遴选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对组织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
2022年1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楼3号会议室(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三)需要携带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遴选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
2.《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最近的任职文件和《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自治区印发的公务员录用文件等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有关材料、所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证(有本人页)的复印件(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需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证明)。
3.在盟市党政群机关工作的公务员(工作人员)需提供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佐证材料。报考选调生岗位的,还需提供选调生身份证明材料。
4.户口簿原件及户口薄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二学位报考者需将两个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全部带齐),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原件。
6.近期蓝底免冠2寸照片3张。
特别提示: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四)复审流程
1.考生需出示防疫健康通行码“绿码”和核酸检验报告单,并经体温测量后参加资格复审。
2.审核人员对考生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复审合格的由工作人员在《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准考证》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作为考生参加面试的凭证。
3.未经资格复审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自负。1月21日12:00前,未接到递补电话通知的,为未进入资格复审递补范围。
二、面试
参加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资格复审后另行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1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www.impta.com.cn/linxuangwy/2022117163255.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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