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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拉特后旗呼和镇学校招聘中小学政府买岗教师报名公告

发布:2020-12-31 19:26:5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拉特后旗呼和镇学校招聘中小学政府买岗教师报名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4日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乌拉特后旗呼和镇学校招聘中小学政府买岗教师报名公告
 
  根据《关于同意全旗各学校、幼儿园及旗医院、蒙医院自主补充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乌政办【2020】70号)精神及《关于全旗各学校、幼儿园自主补充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人员的通知》(乌后教字【2020】195号)文件精神,呼和温都尔镇学校将自主补充招聘空缺岗位的政府买岗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教师质量。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1名中小学政府买岗教师。
 
  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整招聘报考比例数。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1.面向巴彦淖尔市招聘符合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2.招聘专业财务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拥有内蒙户籍。
 
  3.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条件
 
  1.符合以下学历要求:财务人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岗位必须和所学专业相同。
 
  3.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以上条件中,学历学位、教师资格及相关资格证件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28日之前。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公开招聘中小学政府买岗教师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政审、体检、公示和聘用几个步骤进行。
 
  (一) 发布公告
 
  在乌拉特后旗政府网、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3天。
 
  (二)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应填写《乌拉特后旗呼和镇学校招聘中小学政府买岗教师报名与资格审查登记表》,提供学籍档案、户口簿、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一份,近期1寸蓝色正面免冠照片4张;应届毕业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毕业证明。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4日
 
  3.报名地点:乌拉特后旗呼和镇学校教育督导办公室
 
  4.报名电话:15149878618 13847809222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内容为财务知识。
 
  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由呼和镇学校政府买岗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和外聘考核成员组成考官组,每个考官组7人,其中本地考官人数不得超过3人。考官组设主考官1人,主持面试工作。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与录用
 
  对拟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六)工资待遇
 
  所招聘的教师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含试用期)。工资待遇按照本地区政府买岗聘用规定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劳动合同期满后,实行双向选择。
 
  (七)其他
 
  1.因资格审查或体检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2.按照招聘名额,如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两人并列时,并列人员需通过复试确定招聘人选。
 
  六、本公告由呼和镇学校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http://www.wlthq.gov.cn/sites/main/detail.jsp?KeyID=20201231094052465783758&Column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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