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简章(29名)
2020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简章(29名)已公布,应聘人员本人在2020年12月7日至12月9日工作时间内,到松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松山区友谊大街北松山区政府555室)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赤峰市松山区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旗县苏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卫人发〔2020〕12号)、《中共赤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度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编制使用计划的通知》(赤机编发〔2020〕1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松山区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9人(详见《2020年赤峰市松山区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学历、年龄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药学、中药学、检验学、康复学专业岗位必须取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2)现在赤峰市松山区乡镇卫生院已聘用工作满5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且能够胜任专业技术岗位或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最低可以降低到中专(含技工学校),但不得突破卫生健康行业职业准入对学历和资格的要求。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计划职位表)。
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止到简章发布之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7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简章
招聘《简章》于2020年12月3日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rsj.chifeng.gov.cn)和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sq.gov.cn)公布。以后相关信息均在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本人在2020年12月7日至12月9日工作时间内,到松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松山区友谊大街北松山区政府555室)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填写《赤峰市松山区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报名表》两份并粘贴近期大一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同时提交同底照片1张),破格人员需提供单位工作聘用情况证明。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审核合格者,发《准考证》。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赤峰市松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赤峰市松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相应卫生专业知识),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面试成绩在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
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在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后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卫健委负责,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岗位要求的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业绩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报考同一岗位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公开选择聘用单位,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放宽条件和直接考察招聘的卫生专业人员,用人单位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以借调、调训、帮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调走。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4、聘用手续办理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空缺岗位,可以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6、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整个公开招聘工作期间,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2、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本《简章》由赤峰市松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赤峰市松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赤峰市松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0476-8447575
文章来源:http://rsj.chifeng.gov.cn/contents/117/47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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