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内蒙古兴安盟人民医院招聘临床护士公告(15名)
兴安盟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临床护士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护士。
一、招聘计划及专业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护理专业毕业生15名(均为女性,其中:蒙汉兼通5名)。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护理专业,品学兼优;
2.国家统招院校全日制护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两证俱全(毕业证和执业护士证或执业护士考试合格成绩单);
3.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经体检合格,同等条件下形象好者优先;
5.研究生学历优先;
6.兴安盟户籍优先;
7.身高女1.58—1.70米。
四、招聘形式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首先进行笔试,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程序。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五、招聘程序
1.报名
1.1.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址:兴安盟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门诊6楼627室)。
1.2.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30日--12月9日
8:30--11:30 14:00--17:00。
1.3.需提交资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及执业护士证或执业护士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等相关材料。
2.资格审查:医院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3.笔试
考试内容为护理专业相关知识,考试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按规范化程序进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
5.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标准和规定进行。
6.公示与聘用
医院对拟聘人选在内网上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
录用人员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同岗人员同等工资和福利待遇。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纪律监督
由院纪检委负责聘用工作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如在本次聘用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八、其他事项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0482---8282070
监督电话: 0482---8282332
文章来源:http://www.xamyy.com/index.php?m=content&c=index&f=show&catid=28&contentid=2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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