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44名)
2020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44名)已公布,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项目人员岗位报名时间:2020年7月30日-2020年7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非项目生岗位报名时间:2020年8月4日-2020年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公布如下:
2020年克什克腾旗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做好2020年克什克腾旗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规范、有序开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旗县苏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卫人发〔2020〕12号)《中共赤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度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编制使用计划的通知》(赤机编发〔2020〕1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设置
本次招聘简章通过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rsj.chifeng.gov.cn/ )和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kskt.gov.cn))发布。
克什克腾旗卫生健康系统共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4人。(详见附件《2020年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招聘计划中,40%的岗位用于招聘服务期满(含2020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
名词释义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服务两年以上)。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户籍条件:
(1)报考“项目人员”和护理岗位的,必须具有克什克腾旗户籍(含入学前为克什克腾旗户籍)或在克什克腾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项目生”;
(2)户籍必须是本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之前的户籍。
4、年龄条件
40周岁(含)以下(1980年7月21日以后出生)。招聘在克什克腾旗苏木乡镇卫生院已聘用工作满5年且能够胜任专业技术岗位或中、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5、学历条件
取得执业资格证或者专业技术资格证人员,学历放宽到中专学历,学历专业为医药卫生相关专业,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无执业资格证或者专业技术资格证人员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报考护理岗位的,必须具有执业资格证。
6、专业要求:详见《赤峰市克什克腾旗2020年乡镇苏木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计划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2021年及以后的毕业生);
3、在本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之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诚信档案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1)项目人员岗位:2020年7月30日-2020年7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本次考试笔试不设开考比例,“项目人员”未开考岗位将合并到相应非项目生岗位并在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
(2)非项目生岗位:2020年8月4日-2020年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
克什克腾旗党政综合楼卫生健康委员会516室
4、语种选择及要求: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要选择笔试、面试语种,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笔试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必须使用蒙古文试卷,其他考生可自行选择汉语作答或者蒙语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面试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使用汉语;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可以使用汉语,也可以使用蒙古语,但只能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
5、需要提供的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有效期内本人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户口簿、学历证书(或毕业证明)、学位证书(或学位证明)、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合格证(或服务期满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携带1寸免冠彩照4张。
报考放宽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中、高级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在克什克腾旗苏木乡镇卫生院聘用满5年的证明材料。
6、缴费
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进行交费。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的规定,收取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报名期间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除不可抗力因素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概不退还。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报名费、笔试考务费;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护照)、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牧区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出具克什克腾旗扶贫办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贫困证明,城镇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供克什克腾旗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明或低保证原件。
五、笔试
(一)笔试工作由克什克腾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务于笔试前3日内,到克什克腾旗党政综合楼卫生健康委员会516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网。
(二)笔试内容
临床医学岗位主要测试临床医学专业基础理论及专业能力。
护理岗位主要测试护理专业基础理论及专业能力。
(三)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网。
(四)笔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五)笔试加分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六)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七)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网上公布笔试成绩。
六、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按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凡岗位招聘人数为1人的,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3人,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多于3人的,前3名进入面试。凡岗位招聘人数多于1人的,按倍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按比例进入面试范围的最后一名有并列分数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人员因故放弃面试的,可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要在面试前3日,到克什克腾旗党政综合楼卫生健康委员会516室领取面试准考证,并缴纳面试考务费50元。
七、面试
(一)面试工作由克什克腾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网。
(二)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
(四)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考官均由异地聘请,面试全程录像。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按照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另行加试。
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一)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由克什克腾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体检后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由克什克腾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察后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因有影响聘用问题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岗位,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聘用
(一)公示期满,由克什克腾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所有人员均签订期限为5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手续办理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因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空缺岗位,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六)招聘工作结束后如出现空岗,可以采取绿色通道进行招录。
十一、服务期
对放宽条件录用的医药卫生人员须在用人单位服务最低5年,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最低服务期内不得以借调、调训、帮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调走。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期间,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三)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五)本《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予关注。
咨询电话:
0476--5235285(克什克腾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76—5222303(克什克腾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克什克腾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克什克腾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0年7月21日
点击分享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