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公考申论热点:让“互联网+社会服务”更惠民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20年内蒙古公考申论热点:让“互联网+社会服务”更惠民。要想申论成绩好,关注热点不可少。公务员考试中,申论是最能拉开考生成绩的一门科目,积累对于申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更多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申论技巧详见>>>2020年内蒙古公务员考试教程
让“互联网+社会服务”更惠民
本图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
【背景链接】
社会服务是指在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和旅游、体育等社会领域,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依靠多元化主体提供服务的活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社会服务事关民生福祉,运用互联网手段扩大高质量供给,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有效举措。不久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出台《关于促进“互联网+社会服务”发展的意见》,从顶层设计层面明确发展目标、作出战略规划,助力“互联网+社会服务”驶入发展快车道。
近年来,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深度应用,社会服务的方式和途径不断优化。比如,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无需窗口排队,下载APP填报大大提升了办事效率;通过在线医疗平台问诊、挂号、预约检查,足不出户直接与医生对话。而从“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将“在线教育普惠行动”“健康中国信息服务行动”等列入优先行动,到各地积极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通过互联网技术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已经成为共识。
【综合分析】
[提出观点]
实践表明,推动“互联网+社会服务”发展,促进社会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多元化、协同化,既是更好惠及人民群众的过程,也是有效培育新业态、激发新动能的过程。
[综合分析]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必须健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推动“互联网+社会服务”发展,是落实这一要求的重要体现。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持续改善,对文化、旅游、体育、医疗等领域的需求也日益丰富,解决社会服务资源相对短缺、优质服务资源供给不足的问题,这就需要在实践中创新理念,用好互联网等技术手段。“互联网+”不仅能够带来优质生产要素的倍增效应,实现资源放大利用、共享复用,也能够有效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拓展管理与服务的智慧化应用。瞄准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积极创新工作方法,也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生动体现。
借助“互联网+”,实现优质社会服务资源下沉、扩大辐射覆盖范围,是推动社会服务均等化、可及性的有效办法。运用网络解决城乡、区域间优质社会服务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提供了一个可行的方案。当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已经成为基础设施,进一步用好这些基础设施,让更多人分享数字化建设的成果、共享便捷高效的社会服务,方能跑出美好生活的“加速度”。
“互联网+社会服务”发展壮大,既是更好惠及人民群众的过程,也是有效培育新业态、激发新动能的过程。以技术创新驱动产品创新、应用创新,拓展了便捷化、智能化、个性化、时尚化的社会服务消费空间,在此过程中,新技术的应用场景不断涌现,市场的蛋糕越做越大。以在线教育为例,《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6月,我国在线教育用户规模达2.32亿;有机构预测,相关市场规模将在未来几年进一步扩大。技术的日趋成熟,打开了产业空间,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作为成长中的新生事物,“互联网+社会服务”在发展中也面临一些问题。比如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尚未消除,数字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亟待强化,市场主体盈利能力和空间有待提升,等等。
[参考对策]
以数字化转型扩大社会服务资源供给。运用互联网手段,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加快社会服务资源数字化,加大公共数据开放力度,推动服务主体转型,扩大社会服务资源覆盖范围,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有效解决社会服务资源相对短缺、优质服务资源供给不足问题。
以网络化融合实现社会服务均衡普惠。针对城乡、区域间优质社会服务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继续推进欠发达地区网络接入和基础能力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段加快社会服务在线对接、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促进优质社会服务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
以智能化创新提高社会服务供给质量。进一步拓展社会服务便捷化、智能化、个性化、时尚化消费空间,加快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以技术创新推动产品创新、应用创新,有效培育新业态、激发新动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社会服务的需求。
以多元化供给激发社会服务市场活力。针对社会服务公益属性强、市场回报低、质量难评估、隐性门槛高等特点,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探索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多元化供给机制,促进多领域跨界融合发展,提升市场主体盈利能力和空间,有效激发社会服务市场活力。
以协同化举措优化社会服务发展环境。创新社会服务监管理念和方式,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保障力度,强化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商业保险支撑,开展试点示范,营造包容审慎、鼓励发展的良好环境。
《关于促进“互联网+社会服务”发展的意见》 发改高技〔2019〕1903号
人民日报:让“互联网+社会服务”更惠民 桂从路
点击分享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