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卫生健康系统乡镇卫生院招聘简章(34名)
2020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卫生健康系统乡镇卫生院招聘简章(34名)已公布, 项目生岗位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普通岗位报名时间:2020年7月14日—7月15日。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喀喇沁旗卫生健康系统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旗县苏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卫人发﹝2019﹞12号)相关要求,现制定2020年度喀喇沁旗卫生健康系统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计划
喀喇沁旗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度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4人。详见《2020年度喀喇沁旗卫生健康系统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附件)。项目生岗位报考结束后,如有空缺的项目生岗位,可调整为普通岗位报考。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专业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专业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计划岗位表;
6.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
(二)招聘范围
1.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包括2020年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至2002年7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医药卫生专业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在喀喇沁旗内乡镇卫生院已聘用工作满5年(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药师、检验师及以上资格,能够胜任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学历专业与执业资格专业相符,学历放宽到中专学历(含技工学校),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护理专业限喀喇沁旗户籍(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喀旗户籍)。
4.项目生岗位要求在喀旗服务期满(包括2020服务期满)并符合岗位要求的项目生报考,不限户籍。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喀喇沁旗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按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将在喀喇沁旗人民政府官网和健康喀喇沁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信息。
(一)发布简章
招聘简章于2020年7月7日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chifeng.gov.cn/)、喀喇沁旗人民政府官网(www.klq.gov.cn)和健康喀喇沁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
项目生岗位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
普通岗位报名时间:2020年7月14日—7月15日
2.报名地点:喀喇沁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3.报名方式:报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三)资格初审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喀喇沁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股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专业,本次报名不收报名费。
2.应聘人员认真填写《资格审核报名表》(另附同底版小2寸照片3张),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医保卡)、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服务期满的项目生,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入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
放宽招聘条件人员需提供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辅助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通过后,由喀喇沁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发放《准考证》。
4.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按招聘专业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有并列分数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所有招聘程序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聘用人员。凡报考人数低于招聘人数的或不足1:3比例的,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四)笔试
1.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
2.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3.笔试工作由喀喇沁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4.笔试时间、地点将在相关网站上通知。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本着“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满分为100分。
2.面试工作由喀喇沁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员因故放弃面试的,可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合格分数线在面试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六)成绩的计算
1.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民族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核算考生成绩,即: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 ×50% +面试成绩×50%。
2.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3.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喀喇沁旗人民政府官网和健康喀喇沁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按照每个专业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喀喇沁旗人民政府官网和健康喀喇沁微信公众号公布,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核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同时认真审核被考核者人事档案,对档案出现弄虚造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1.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期为7天。
2.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环节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聘用
1.公示期满,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具体岗位由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所有人员均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必须服从所报岗位安排。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1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放宽条件招聘的卫生专业人员,用人单位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以借调、调训、帮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调走。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4.聘用手续办理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6.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7. 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空缺岗位,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纪律和监督
1.招考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期间,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2.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喀喇沁旗人民政府官网和健康喀喇沁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喀喇沁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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