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139名)
2020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139名)已公布,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锡林郭勒盟2019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锡林郭勒盟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国家、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2019年度锡林郭勒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总体方案的批复》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全盟招聘中小学教师139人,其中:招聘小学教师111人,招聘中学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8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人数等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高中教师招聘岗位不限户籍;初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岗位限内蒙古户籍(2020年7月7日之前落户,含高考入学前为内蒙古户籍);小学教师招聘岗位限锡林郭勒盟户籍(2020年7月7日之前落户,含高考入学前为锡林郭勒盟户籍)。对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人员,不限户籍;对在内蒙古或锡林郭勒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项目人员”,报考相应户籍条件岗位的,不限户籍。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02年7月7日之前,1989年7月7日之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3周岁(1986年7月7日之后出生)。
7.应往届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和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本科或专科阶段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表要求。 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参加资格复审。凡是截止到2020年10月1日未取得毕业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对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具有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8.受疫情影响,教师资格证考试不能如期进行,本次采取“先上岗,后考证”的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9.服务期未满的特设岗位教师,在普通岗位报名开始之日前办理辞职手续的,也可报考。
10.汉语授课语文岗位要求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为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其他汉语授课岗位要求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为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以上证书取得时间以2020年7月7日之前为准。蒙语授课岗位报名人员须具备标准蒙古语授课能力。
11.“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要求报考者必须为报名开始日之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或退役。凡是到报名开始日服务期满或退役超出3年、已被录用为公务员(试用期已过,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招聘工作人员(试用期已过)的“项目人员”,不能应聘“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可报考普通岗位。
“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12.部分岗位面向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招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录取为区外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的毕业生。
13.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和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2021年及以后的毕业生)。
4.锡林郭勒盟在编在册教师不得报考(含通过公开招聘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
5.锡林郭勒盟2019年度院校招聘教师通过面试环节的人员。
6.锡林郭勒盟2019年度事业单位刚性引进的人才。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和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网址:锡林郭勒盟教育局(网址:http://jyj.xlgl.gov.cn/)。请注意: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不支持手机登陆网站报名。
第一阶段开展“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报名工作。对报名通过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调剂到普通岗位招聘。
报名时间:2020年7月7日8:30至 7月9日17:3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7日8:30至7月10日17:30
岗位调剂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7月11日
第二阶段开展“普通岗位”报名工作。普通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8:30至7月17日17:3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13日8:30至7月18日17:30
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岗位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7月20日。
2.同一次招聘,每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就读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3.报考人员须用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的报名序号是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5.符合报考条件的盟内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及盟内外签有劳动合同的企业职工,须征得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6.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报考人员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填报信息错误,如在填写所学专业一栏时未按照毕业证完整正确填写,导致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核未通过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未上传照片导致无法资格初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对“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相应岗位调剂到普通岗位招聘。对普通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对贫困地区招聘岗位,经申请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3.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初审通过的,即确认完成报名,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0年7月27日8:30至7月30日17:30,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2020年7月31日9:00—11:30,笔试考点设在锡林浩特市,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三证之一)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否则不准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测试》,满分100分。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教学相关知识。
3.应聘汉语授课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汉文试卷,并用汉文作答;应聘蒙古语授课岗位(包括蒙古语授课汉语文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政策加分,对于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5.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6.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及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7.本次招聘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四)资格复审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经申请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对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要求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对贫困地区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低于降低后的面试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申请可不受面试开考比例限制,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报考人员资格复审需携带的证件或证明如下:《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复审。
户口在区外的锡林郭勒盟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锡林郭勒盟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锡林郭勒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考“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属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的,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属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以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报考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不提交所在单位或企业同意应聘证明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通知书》上注明面试时间、考场地址、需携带的证件及面试须知等。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按要求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满分为100分。音、体、美岗位面试以专业技能测试及模拟讲课(备课40分钟、讲课10分钟,下同)方式进行,两项考试所占比例详见《面试通知书》。其他岗位面试以模拟讲课方式进行。面试时使用蒙汉英三种语言进行,汉语授课岗位及蒙古语授课汉语文岗位必须用汉语面试,其他蒙古语授课岗位必须用蒙古语面试,英语岗位全部用英语面试。对不按规定语言面试的,按零分处理。面试人员集中封闭后提供讲课内容。
3.面试环节当日内,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在同一考官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与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并列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体检通过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应组成考察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1.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辞职或以借调名义离开聘用单位,否则按违约处理。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和列编;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聘用地区同类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四、报考人员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蒙速办”APP、“蒙健康”APP申领“健康码”,并于考试当天按照要求出示。“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干咳、发热(腋下37.3℃以上)、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人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人员,须在自治区内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人员,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盟教育局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期间,报考人员应自备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以外,须全程佩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五)报考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日之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六)报考人员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管理。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报考人员,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七)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工作(不含二连浩特市招聘岗位)由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驻盟教育局纪检组、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组和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二连浩特市招聘工作由二连浩特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科技局纪检组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四)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六)本次公开招聘简章在锡林郭勒盟教育局门户网站和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http://www.xmpta.org.cn/)发布。其他招聘相关信息在锡林郭勒盟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七)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479—8268941(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举报电话:
0479—8221201(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0479—8278199(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告链接:http://jyj.xlgl.gov.cn/xwdt/tzgg/202007/t20200702_2457570.html
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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