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9名)
2020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9名)已公布,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做好我校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文件《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内人社发〔2020〕23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6年,是自治区唯一独立设置的建筑类高等院校,1958年改制为内蒙古建筑学院,1961年恢复中专建制。1979年至1989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原国家教委批准,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学、采暖通风和建筑企业管理4个专业共招收6届普通本科班、5届专科班。1994年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六所建筑类重点中专之一。1999年7月,经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独立升格为普通高等院校。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奋斗和实践探索,学校现已成为自治区建筑类高职名校,是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自治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国家优质校项目建设单位,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全国高职高专土建类行指委市政工程专指委主任委员单位,自治区高职高专教育研究会理事长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会理事长单位。2019年6月,获批立项“全国建筑信息模型(BIM)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同年8月,学校“建筑设计(建筑信息模型制作与应用)”团队获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019年12月学校获批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生态和新华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294亩,校舍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截至2020年3月,资产总额10.69亿元。2016年12月,学校成立BIM应用与研究中心,与企业共建装配式建筑生产实训基地。新建成学校西教学实训区51132平方米、建设行业开放性综合实训基地11881.29平方米,总投资约1.84亿元。
现有在校学生9316人,其中本科生663人,专科生8653人。下设建筑工程与测绘学院、建筑与规划学院(山水绿景生态建设学院)、建筑设备与自动化学院、建筑工程管理学院、交通与市政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电子信息与传媒学院、公共课教学部、马克思主义教学与研究部、军体教学部等11个教学单位。
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先后与500余家区内外建筑企业建立了稳定的用人关系,形成了立体化的就业市场。近三年来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95%以上,年内跟踪就业率达100%,连续位居自治区高职高专院校之首,多次被评为“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和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现有教职工587人,专任教师473人,高级职称212(其中正高级职称40人)人,硕士以上学位329人,具备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师”素质教师比例逐年攀升。
建校60余年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逐步形成了“五个基地”的办学定位,即:建筑业现场工程师和建筑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建筑业技术研发和咨询服务基地,建设行业职工继续教育基地,建筑类职业技能鉴定基地,自治区高职教育教学研究基地。学校秉承“励学力行,善建筑成”的校训精神,已累计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7万余名毕业生,被誉为自治区“培养建设人才的摇篮”。作为自治区高职高专教育研究会和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会两个理事长单位,学校始终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等多所区内外院校建立了对口支援合作关系。迈入新时代,建院人正按照“主动适应国家发展新形势,抢抓职教发展新机遇”的理念转型发展,积极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深化改革,为把学校建设成为高水平而努力奋斗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我校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名,其中“高校毕业生”岗位17名,(包括“蒙汉兼通”岗位4名),“项目人员”岗位 5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统称),其他岗位7名。详见《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有良好的品行。
4.学历学位要求:所有岗位初始学历要求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具体详见《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凡报考具备3年以上与岗位专业相同企业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5日以后出生)。企业工作经历的认定需要企业工作证明、企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和明细等材料。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即;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取得时间要求为2020年6月15日之前。
(三)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不含2020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蒙汉兼通”、“项目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9:00—6月21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1日24:00;交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12:00。报名交费截止后若“蒙汉兼通”、“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放在第二阶段重新组织报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相同的,合并招聘计划)。
第二阶段普通岗位和部分变更属性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4日9:00—6月30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24:00;交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日12:00。
3、同一次招聘考试,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报名用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否则,后果自负);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和工作单位,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学校可不予审查通过。
4、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5、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二)资格初审及交费
1、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初审工作,资格初审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未通过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说明理由。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要通过报名网站进行交费,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考试收费有关事宜,委托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交费时间以招聘简章为准,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19年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者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应聘者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在工作日到就近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对应聘人员减免的费用,由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的银行卡里。
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这两类应聘人员将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发送电子邮件至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电子邮箱:imptasybtf@126.com),其中,第一阶段报名岗位发送截止时间为6月22日12:00,第二阶段报名岗位发送截止时间为7月1日12:00,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3、“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界定不清楚的,要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由学校公开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或相关部门专家论证后,再做决定。
4、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五、招聘方式
一、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应聘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2:1。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进行2次。
(三)笔试及成绩公布
1、笔试命题工作由学校委托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全权负责。
2、考试时间和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管理类(A类),共考两科。
考试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上午,笔试地点全区分设12个考点:区直、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含满州里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政府或行署所在地。
科目一:上午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科目二:上午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两科满分分别为150分。
3、笔试成绩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50%〕+政策加分。
笔试成绩政策加分: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总成绩上加2.5分。
(四)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五)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地点、时间以准考证上标明为准,准考证打印时间以报名网上通知为准。
(六)笔试结束后,学校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工作在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相关要求(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需携带的证件、证明及相关要求等)提前7天在发布招聘公告或报名网站及学校网站上公告。
(三)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工作由我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
1、报考教师1、教师2、教师3、教师4、教师5、教师6、教师16岗位、教师17岗位、教师18岗位、教师19岗位、教师20岗位、教师21岗位的应聘人员一律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试讲时间为15分钟,回答考官问题5分钟。试讲题目面试前7天前在报名网站和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学院网址:http://www.imaa.edu.cn)上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
2、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
3、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至少在面试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面试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面试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采取试讲方式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试讲成绩。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5、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面试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6、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非本单位考官不少于二分之一。考官须具有副处以上职务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承担。
7、面试前应聘人员按岗位抽取面试顺序号,由工作人员按照顺序依次叫应聘者入场面试,进入面试现场后考生只能报顺序号,不得任何方式透漏个人相关信息。
8、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5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9、面试命题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命题须按照有关规定入闱命制。试题命制、印刷、接转、保管和启用等环节必须符合保密规定,整个过程招聘单位须派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面试考场采用标准化考场。
(二)考试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5)×60%+面试成绩×40%
(三)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和学校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学校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学校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1、体检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二)考察
学校将组成考察组对进入考察阶段的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养、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中的有关情况进行考察。对考察不合格的,经学校党组(党委)研究确定,可取消聘用资格。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学校确定。
七、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考网站上和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办公室负责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示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和《个人备案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三)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拟聘用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列编招聘),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五)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期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八、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各相应条款执行。
(二)本方案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监督和咨询电话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二)公开招聘工作期间,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接受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学校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471-6604043(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监督电话:0471-2856813(自治区教育厅)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471-6601168、6600198、6601158、6601706(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本简章由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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