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工作人员简章(10名)
2020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工作人员简章(10名)已公布,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2020年度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简章
一、医院简介
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是以蒙医药医疗为主的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急救、制剂为一体的现代化三级甲等蒙医综合医院,是国家民族医医院重点建设单位、国家蒙药制剂中心、国家级蒙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国家蒙医药技术骨干培训基地、国家蒙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蒙医药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八省区蒙医药医疗、科研、教学指导中心,同时也是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蒙医医院、蒙医临床医学院,内蒙古民族大学蒙医药临床医学院教学医院,呼和浩特市120急救分站。
医院于2012年4月28日正式开诊,在编人员经费实行全额拨款。建筑面积5.4万余平方米,定编床位1500张(含分院400张),设临床、医技、制剂、行政职能等91个科室,现有职工2000余人。
医院设备精良,拥有1.5T超导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美国GE 64排宝石CT、数字剪影心血管造影系统、超高档全身彩色多普勒超声 诊断仪、高档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数字胃肠机、全身骨密度检测仪、钼靶数字乳腺机、DR、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液透析系统、“飞秒”鹰视酷眼高频屈光手术系统等世界一流的医疗设备。
医院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83号。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医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其中蒙汉兼通岗位6人, 高校毕业生岗1人,详见《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高校毕业生岗”是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2.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5日之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必须是国家统招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起点毕业生,且学历、学位双证齐全,(《招聘岗位表》中对学历学位另做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为准)。国外院校毕业学科专业须与公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且以我院有关专家组认定为准;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以上条件中,应聘者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不包括“先上岗,再考证”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0年8月底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工作委托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
2.报名及交费
第一阶段为“蒙汉兼通”和“高校毕业生”报名:
报名时间:6月15日9:00-21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6月21日24:00;交费截止时间为6月22日12:00。
报名交费截止后,“蒙汉兼通”和“高校毕业生”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将在第二阶段重新组织报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相同的,合并招聘计划)。
第二阶段普通岗位和部分变更属性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6月24日9:00-6月30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6月30日24:00;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日12:00。
3. 应聘人员需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其中,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从事的主要工作)。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不予审查通过。
5.应聘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或护照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6.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环节,工作人员将最大努力帮助应聘人员发现报名中出现的问题,避免造成应聘失败。
7. 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资格初审及交费
1.资格初审工作由医院工作人员在网上进行。《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医院负责解释。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网上进行交费。考试收费有关事宜,委托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报考。
4.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19年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在工作日到就近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对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由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的银行帐户里。
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这两类应聘人员将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发送电子邮件至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电子邮箱:imptasybtf@126.com),其中报考第一阶段岗位发送截止时间为6月22日12:00,报考第二阶段岗位的发送截止时间为7月1日12:00,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5.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9:00至7月24日24:00。
五、招聘方式
(一)“分类笔试”联考
1. 笔试开考比例(应聘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4∶1,对于招聘硕士研究生和蒙汉兼通岗位比例为2:1;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全权委托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试题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两种类别。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又分为公共卫生管理、护理、医学技术、西医临床、中医临床和药剂六类岗位。
3. “分类笔试”联考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全区分设12个考点:区直、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政府或行署所在地。
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 “分类笔试”联考笔试成绩加权计算公式为: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50%
5. 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其中,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须用蒙古文作答。
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6.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总成绩上加2.5分。
7.笔试结束后,由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所有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8.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由医院负责。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需携带的证件证明以及相关要求等内容,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2.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3.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5.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医院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医院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6.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由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发放《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开考前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时应聘人员不得穿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
6.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民族加分)×60%+面试成绩×40%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医院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医院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
(1)体检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考察
医院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医院确定。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医院党委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七、公示和聘用
1.医院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2020年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包括“先上岗,再考证”规定的岗位)。
4.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5. 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医院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要求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岗位,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高校毕业生在取得职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尚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护理、助产专业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可以先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但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未尽事宜,按《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执行。
6.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八、其他事项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进行3次。
3.面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4.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接受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全程监督。
6.本次招聘我院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及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提醒应聘者谨防受骗造成损失。对于散播虚假信息扰乱招聘秩序者,医院将依据法律追究其责任。
7.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官方网站,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8.未尽事宜将参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监督和咨询电话
1.咨询电话:0471-5182013(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
2.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471-6601168、6600198、6601158、 6601706(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3.监督电话:
0471-6924898(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本简章由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
2020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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