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内蒙古乌兰察布察右中旗招聘医疗卫生专技人员公告(36名)
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招聘公告
进一步强化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解决基层卫生院人员短缺问题,全面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顺利开展住院医疗服务,经卫健委党组会议研究并结合我旗基层卫生院实际情况,报请政府同意,拟参照察右中旗2020年社会公益性岗位待遇的方式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特此公告。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透明,择优选取的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执行好此次招聘工作的各项程序规定。
(二)坚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
注重与我旗社会发展情况和服务水平相适应,在医务人员的招聘中,既要招聘具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人才,解决目前医务专业人员短缺问题,又要招聘专科以上医学人才,储备人才队伍,形成梯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蒙医、护理及药学岗位36名,其中药学专业人员12名、护士21名、蒙医3名(后附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及招聘条件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2020年5月1日前为内蒙古自治区户籍的人员;
2.聘用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2020年应届毕业生凭所在学校证明可报考(需在2020年7月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
4.具有良好的品质和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
②受过刑事处罚;
③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
④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
(二)岗位要求
应聘药学、蒙医学专业人员为全日制国家统招医学类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相应初级及以上资质,可放宽至医学类相应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应聘护士岗位,需取得医学类中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护理专业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发布公告:2020年5月22日至5月24日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2020年5月25日至5月27日(下午 5:30)止
报名地点:察右中旗基层卫生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旗卫健委二楼会议室)
3.报名需提供材料:
(1)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
(2)2寸近期免冠红底相片4张(背面写本人姓名);
(3)并填写《察右中旗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报名表》;
(4)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由察右中旗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笔试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统一汉语制卷,采用百分制。参加笔试考生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
(三)面试
根据每个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如果报考同一职位考试笔试成绩第三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低于比例人数但大于拟聘人数10人以上可正常开考。参加面试考生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政策加分为最终成绩),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如末位成绩出现考生并列,则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其他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拟定为招聘人选。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特岗教师”、“企业人才储备”、“西部志愿者”等六类服务生及三少民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蒙古族考生均可享受2.5分加分政策。
(五)体检
体检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0]19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0]82号)要求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选资格,空缺人员岗位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六)考察和公示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察右中旗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技术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卫健委进行岗位分配,不服从安排的人员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新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与聘用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聘期二年。二年后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工作表现、个人意愿另行决定续聘事宜。
五、人员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薪酬结构为岗位补贴(1460元)+绩效工资。用人单位承担应聘人员基本工资、三险(养老、医疗、失业)单位缴纳部分。聘用期间如有违约,按所签合同追究违约责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的考核管理,出台绩效考核办法。
六、招聘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职责
本次招聘在察右中旗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招聘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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