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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引进中小学教师简章(130名)

发布:2020-05-11 16:41:2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引进中小学教师简章(130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9:00至5月25日17:00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才引进
 
  为进一步加强海勃湾区各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抓紧配备各学科教师,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020年,引进简章如下:
 
  一、引进教师计划
 
  全区计划引进中小学教师共计130人,其中初中教师48人、城区小学教师68人、农村小学教师4人、中小学体育老师10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海勃湾区2020年中小学教师引进专业及要求岗位表》。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对象
 
  初中:
 
  1.国家“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985”和“211”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内蒙古自治区省属重点院校和重点师范类院校全日制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包括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区外重点综合类院校和重点师范类院校全日制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国家统招的艺术类、体育类院校全日制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国家免费师范生。
 
  小学:
 
  1.国家“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985”和“211”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内蒙古自治区省属重点院校和重点师范类院校全日制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包括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区外重点综合类院校和重点师范类院校全日制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国家统招的艺术类和体育类院校全日制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乌海户籍和乌海生源的全日制院校(不包括三本类院校、专升本及网络学院、民办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5.国家免费师范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引进人员所学专业与引进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5.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5月11日之后出生);
 
  6.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具体情况以《海勃湾区2020年中小学教育人才引进专业及要求岗位表》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
 
  3.乌海市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人员。
 
  三、管理和待遇
 
  (一)引进人才的管理
 
  引进人才纳入用人单位的人事管理,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协议等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引进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引进;
 
  (二)待遇
 
  引进的人才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须签订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国家免费师范生十年),违反合同约定提前调离的,承担违约责任并取消事业编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四、引进程序
 
  本次教育人才引进采取个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结构化面试、试讲、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9:00至5月25日17:00
 
  凡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请登录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115.28.230.52:8003),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此次海勃湾区所有人才引进岗位(专业)一个,不得重复申报,所填信息要真实准确。考生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因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误填信息、不能提供相关材料原件而出现影响报名、资格审查、考核、引进等情况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海勃湾区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意见。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引进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
 
  报名成功的申报人员,通过海勃湾区中小学教师引进QQ群接收面试通知,申报人员需按照报考岗位加入对应QQ群。
 
  海勃湾区中小学教师引进QQ群:
 
  (1)海勃湾区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招聘群:1064985144
 
  (2)海勃湾区中学信息技术、生物、物理、政治、历史教师招聘群:1059639443
 
  (3)海勃湾区城区小学语文和数学教师招聘群:1064991288
 
  (4)海勃湾区城区小学英语、科学、信息技术教师招聘群:1064995579
 
  (5)海勃湾区中小学音乐、美术书法教师招聘群:1057644778
 
  (6)海勃湾区农区小学教师招聘群:1065012655
 
  (7)海勃湾区中小学体育教师招聘群:452259510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进入考核范围人员自行打印并携带《海勃湾区2020年教育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乌海市海勃湾区中小学教育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附件3)。
 
  4.荣誉奖励证书、中共党员证明等资料原件、复印件(2份),入党时间截至到2020年5月11日。
 
  5.未取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携带由就读学校出具的院系、学制、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6.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需持有现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2020年海勃湾区教育人才引进的证明》(必须携带原件)。
 
  7.乌海户籍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本原件;
 
  8.乌海生源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在乌海就读的学籍证明(就读学校和主管教育局盖章)。
 
  对拟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内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开考比例
 
  引进人才名额与实际申报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始测试。未达到测试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后,相应减少引进人数或适当调整测试比例。
 
  (五)考核
 
  现场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讲两个步骤进行,成绩当场公布。
 
  1.结构化面试。(根据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实际防控情况确定采取现场面试或网络面试)
 
  现场面试:同场次申报者派代表,在不少于两套的面试考题中抽取一套试题作为本场次试题,本场次申报者依抽签顺序作答,考官组根据申报者答题情况参考试题考察要点打分。主要考察引进人员的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逻辑思维等。
 
  网络视频面试:进行一对一线上视频面试,考官组根据申报者答题情况参考试题考察要点现场打分。主要考察引进人员的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逻辑思维等。报名人员较多的学科,结构化面试需分场次进行。
 
  结构化面试成绩作为进入试讲的资格条件,每一岗位依结构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员。已取得试讲资格申报者放弃试讲的,依结构化面试成绩递补。
 
  2.试讲。同级别同科目岗位试讲者在不少于两套的试讲考题中抽取一套作为本级别科目试讲题,参加申报者依抽签顺序,经过封闭30分钟的备课时间,依次对考官组现场讲课,试讲时间为12分钟。试讲主要考察引进人员的教学基本素养、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岗位专业科目知识等教学基本技能。人员较多的学科,试讲需分场次进行。
 
  3.现场测试的时间、地点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申报者候考期间需随时保持通信畅通。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试讲成绩。
 
  (七)递补规则
 
  按照现场答辩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八)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将在考试地点公布考试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结构化面试成绩确定拟引进人选。
 
  (九)体检
 
  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申报者,视为自动弃权。
 
  (十)考察
 
  1.组成考察组对引进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德、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引进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可取消其引进资格。
 
  2.已被其他单位录用的人员,原单位的人事关系的调取由本人负责办理,在我区正式录用之后需在规定时间提供本人完整的人事档案,提交不了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公示和引进
 
  1.对拟引进人选在海勃湾区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引进人员。
 
  (1)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引进资格;
 
  (2)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3)取消引进资格的拟引进者将通知相关部门计入个人信用记录。
 
  2.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引进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引进;不合格的,取消引进。
 
  六、纪律和监督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附件:
 
  1.海勃湾区2020年教育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2.乌海市海勃湾区中小学教育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
 
  3.海勃湾区2020年中小学教育人才引进专业及要求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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