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内蒙古通辽仲裁委员会聘任仲裁员公告
通辽仲裁委员会聘任仲裁员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促进仲裁事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仲裁公信力,通辽仲裁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仲裁员。凡热爱仲裁事业,愿意遵守本会《章程》、《仲裁规则》、《仲裁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具有较强的专业水平、良好的社会信誉,有相应的时间从事仲裁工作的各界人士均可报名,现将有关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公道正派、诚实守信、身体健康,热爱仲裁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的;
2、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的;
3、曾任审判员满8年的;
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是同等专业水平的。
二、报名时间
2019年7月19日起2019年7月31日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直接报送纸质、电子邮件方式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送交至通辽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行政中心3号楼502室)。
四、选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依其提交的资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通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章程》及本公告的条件进行审查。
(二)通辽仲裁委员会根据报名情况,按照本会仲裁员队伍整体专业布局、择优选聘的原则确定人选进行聘任,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宣丽雄、李烁
联系电话:0475-8835412
电子邮箱:1103942711@qq.com
通 辽 仲 裁 委 员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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