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内蒙古巴彦淖尔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通知
2019内蒙古巴彦淖尔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通知已发布,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关于开展2019年巴彦淖尔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工作已全部结束,考试总成绩已经发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简章》和自治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决定对报考巴彦淖尔市法院、检察院系统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
1.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对报考警察职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考生要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
2.考生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指定地点和时间及其它要求参加体检,体检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接到复查或体检不合格通知的视为体检合格。
3.参加体检时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和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或准考证),并准备近期二寸证件照1张。
4.考生必须空腹参加体检,体检前三天要注意饮食,少吃油腻食品,戒酒,多休息,当日不要剧烈运动,子宫附件检查需憋尿。
5.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费:男性347元/人,女性431元/人。
6.体检时间:2019年7月26日早晨7:00时前到巴彦淖尔市党政大楼东门集合,统一前往指定医院。
7.考生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考生家长及亲属不得陪同至体检医院,否则作违纪处理,取消其录用资格;考生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或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考察
1.考生政审需提供:《考试录用公务员政审表》、《承诺书》,个人干部档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身份证(护照)、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需复印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需从巴彦淖尔党建网“下载中心”自行下载《考试录用公务员政审表》进行填写,提取人事档案需自行联系市中级法院和检察院开具《调档函》。
2.户口保留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和2019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必须如实填写《考试录用公务员政审表》中政审相关情况,需单位填写的部分,要有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
4.考生必须认真撰写《承诺书》,毎位考生需以书面形式,对自己的学习、工作经历、参加社会活动情况、有无违纪违法行为、上岗后能否安心工作、以及本人不属于在读研究生、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试用期工作人员等情况做出承诺,并由本人确认签字。
5.考生请于2019年7月29日前将所需审核材料分别递交市中级法院和检察院(具体地址: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813室、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7001室)。
考生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遇有特殊情况或手机号码有变动的请联系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举报电话:0478-8765132
0478-8655723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 0478-8655723
市中级法院 0478-8987179
市检察院 0478-7998058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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