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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发布:2019-01-05 15:00:0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已发布,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关于呼和浩特市2018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2018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9年1月11日(星期五)上午7点。
  二、体检地点
  具体集合的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提前电话通知到每位考生。
  三、有关要求
  (一)体检项目或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
  (二)体检要求
  1.体检前需空腹,不得剧烈运动,佩戴眼镜的考生,体检时须佩戴。
  2.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三)携带物品
  进入体检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片及体检费300元,并及时与用人单位联系。
  四、招聘单位及联系电话
  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      5281669  5281770
  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      5969306
  呼和浩特市第三医院:      3958209-807
  呼和浩特市中蒙医院:      6242035
  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    3596010
  呼和浩特市疾病控制中心:  6627122
  呼和浩特市卫生学校:      3698362
  新城区卫生计生局:        6218589
  玉泉区卫生计生局:        5687065
  和林县卫生计生局:        7191610
  清水河县卫生计生局:      7912043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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