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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精神康复医院招聘考试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

发布:2018-12-05 19:58:1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精神康复医院招聘考试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已发布,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呼和浩特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呼市精神康复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通知 
  呼和浩特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现进入资格复审与面试阶段,根据《呼和浩特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参加报考呼和浩特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呼市精神康复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12月12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呼和浩特市民政局人事科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海西路金海国际五金机电城E座12楼1222室)
  (三)资格复审需携带的相关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毕业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属于“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日期)、考核合格的证明;
  5.两张蓝底1寸彩照;
  6.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19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在职公务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3.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面试
  (一)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二)报考蒙汉语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汉语回答。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可用蒙古语回答,也可用汉语回答(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选用一种语言回答,不能混用,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面试通知单》。
  三、加强监督
  (一)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招聘单位现场资格审查不严导致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复审有关人员责任。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签订《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若提供虚假报考相关材料的,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监督举报电话
  0471-5304626(市民政局机关纪委)
  0471-5181028(市民政局人事科)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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