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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内蒙古鄂尔多斯乌审旗教育局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发布:2018-10-30 18:11:0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内蒙古鄂尔多斯乌审旗教育局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已公布,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乌审旗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发〔2018〕6号)精神,现将乌审旗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0日-11月8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1月8日-11月9日。
  现场确认地点:乌审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三)非师范类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2018年11月13日。
  二、网报地址和登录方式
  (一)申请人网上申报登录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请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其他申请人员(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人员和师范类毕业生)请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进行网上注册并提交申请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二)网报现场确认地点选择: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点选择乌审旗教育局;申请高中和中职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点选择鄂尔多斯市教育局。
  三、政策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为乌审旗户籍或者在乌审旗工作(人事档案在乌审旗)。
  (二)专业要求: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所学专业必须与所申报的学科相同或相近。
  (三)高(中)等院校在校生只可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按照相关政策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例如,2019年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均不能参加本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四)2017年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且取得两科合格证书的,成绩有效期截止到2018年底。
  四、材料要求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思想品德情况鉴定材料一份。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在“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需用A4纸打印,如实填写并加盖相应公章。要求: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居委会)或乡镇(村委会)加盖公章;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完成网报后可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用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字。
  (三)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者,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六)体检合格证明一份。由乌审旗人民医院于2017年11月1日后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方为有效证明。
  (七)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八)2寸照片两张(规格:宽3厘米,高4厘米,要求与网上报名时提交的电子照片一致)。
  五、其他事宜
  认定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0477-7586979,联系人:谢竹、桑杰扎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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