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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教师招聘资格复审通知(鄂温克族)

发布:2018-09-19 20:37:4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教师招聘资格复审通知(鄂温克族)已公布,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呼伦贝尔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复审通知(鄂温克族)
  为做好今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根据《2018年呼伦贝尔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机构
  本次面试工作在2018年鄂温克旗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面试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科学、客观、公正选聘优秀人才。
  三、面试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参加了全市统一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后入围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四、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9月20—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鄂温克旗人社局A区五楼5019会议室。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表》(自行打印,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笔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须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
  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和要求对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
  (五)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复审合格后领取《专业测试通知单》。缺少有关材料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方案规定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地点:鄂温克旗职业中学实训楼。
  (三)专业测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试讲两项内容,时间共计20分钟,其中综合素质测试5分钟、试讲15分钟。
  (四)专业测试成绩计算方法。专业测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试30分、试讲70分。综合素质测试由应聘者现场作答,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发挥等,成绩现场公布。试讲环节,考生面向考官组进行试讲,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基本素养、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岗位专业科目知识等教学基本技能。
  专业测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试讲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五)面试评委。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试讲内容从现行高中相关学科教材中随机抽取确定。
  (六)面试流程。
  面试日期另行电话通知,并同时在鄂温克旗政务网发布。
  1.抽签。考生于7:00之前凭身份证、专业测试通知单到达面试地点,在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次序,集中封闭侯考。
  2.备课。考生按次序由工作人员引领进入备课室,按指定的课程进行备课,备课时间为45分钟。1号考生于7:30进入备课室,此后每隔20分钟下一次序考生进入备课室备课。
  3.面试。1号考生于8:15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室。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透露姓名、单位等信息,不介绍个人情况,否则以舞弊论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结束前2分钟,由监察员提醒面试人员时间。面试时间超出20分钟的,由监察员宣布终止面试。
  4.评分。评委当场评分、计算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现场公布综合素质测试和试讲成绩。
  评委的打分表、考生的成绩单在面试期间由监察员保管。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一)按照每个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及时公布。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可采取多种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应聘者的基本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呼伦贝尔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聘者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鄂温克旗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公开招聘各个阶段均不设递补环节。
  七、其他工作要求
  (一)本次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面试评委、工作人员、监督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各司其职,忠于职守,认真完成面试工作任务。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评委、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肃面试工作纪律,加强对考生的教育和管理。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处理。
  咨询电话:0470—8819201、0470—8812148
 
  鄂温克旗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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