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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内蒙古兴安盟教师招聘考试公示注意

发布:2018-09-05 19:2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内蒙古兴安盟教师招聘考试公示注意已公布,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兴安盟教师招聘考试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盟人事考试网、盟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公示后被取消录用资格的,依次递补。
  4.各用人单位根据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的录用通知,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聘用合同中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 人事、教育、编办、财政等部门负责办理相关编制及工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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