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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内蒙古新聘“特岗教师”岗前培训包头师范学院实施方案

发布:2018-08-11 16:27:5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内蒙古新聘“特岗教师”岗前培训包头师范学院实施方案已公布,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2018内蒙古新聘“特岗教师”岗前培训包头师范学院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针对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服务期内新招聘特岗教师,通过培训使“特岗教师”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立足乡村、了解乡村、服务乡村的意识和理念,了解乡村中小学教育的现状,开展以师德培养为先、专业思想为主的专题培训,巩固特岗教师专业思想,培养其热爱教育教学工作,热爱学生,弘扬优良师德师风,熟悉教学常规工作,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理念,遵守教育教学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扎实学科教学基本功,做好上岗前的思想和知识准备,掌握相应的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尽快适应并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立志服务于所从事的乡村教育事业。
  (一)基础性目标:提升特岗教师专业发展理念和特岗教师履职必备的教育理论水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二)应用性目标:增强特岗教师“依法施教”的法律意识;增强“自主反思”的成长意识。做到两个“提升”,提升“德高为师”的职业操守、提升“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
  (三)发展性目标:使特岗教师牢固树立立志从教的理念,并能够以研究的意识和态度研究乡村教育,使自己尽快实现身份的转化。
  二、 培训对象及名额
  (一)培训对象。各盟市上报教育厅的2018年聘任的新任“特岗教师”。
  (二)培训名额。由包头师范学院承担的“特岗教师”390人(呼和浩特市10人、包头市50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92人、开鲁县40人、扎鲁特旗110人、锡林郭勒盟78人、阿拉善盟10人)。
  三、培训内容及形式
  培训内容:以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标准,教师法等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及政策,教师职业道德相关内容,新课程理念,安全预防知识,教材教法,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与沟通、班主任工作等。
  培训形式: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包括专题讲座、课堂互动、案例研讨、事迹宣讲等。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 2018年8月17日-8月24日(8月17日全天报到,8月18日-24日上课,24日下午结业)。
  培训地点:包头师范学院。
  报到地点:一班(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科尔沁左旗后旗、开鲁县学员共计192人),包头市昊乐圆酒店(包头市青山区一宫西门洞内),酒店前台电话:0472-6180599。
  二班(扎鲁特旗、阿拉善盟、锡林郭勒盟学员共计198人),包头市神州佳苑酒店(包头市青山区幸福南路14号街坊1栋,电视台南侧20米),酒店前台电话:0472-6963588、6963555。
  五、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特岗教师”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特岗教师岗前培训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教学组、管理组、后勤保障组、项目办,项目办设在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统筹协调。
  六、培训团队
  由继续教育学院统筹,遴选国内、区内、包头市知名专家、一线优秀教师、师德模范等组成培训专家团队,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七、相关具体工作
  (一)教学组:由继续教育学院统筹,负责教师遴选、课程编制、教学管理、学籍登记、学员考核评价、成绩管理等相关工作。教学组设班主任,负责具体工作。
  (二)后勤保障组:由继续教育学院统筹,财务处、后勤处、国资处、保卫处、团委等相关部门联合组成,继续教育学院协调国资处负责学员集中培训期间食宿的政府采购工作,继续教育学院协调后勤处负责学员集中培训期间的食品安全、医疗服务等工作。
  (三)管理组: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统筹协调学员集中培训期间的日常管理,负责学习期间的管理与指导、培训总结与交流等工作。
  (四)继续教育学院协调国资处负责进行对参训学员食宿安排的政府采购工作及后续相关工作。
  (五)继续教育学院协调保卫处负责参训学员在我校学习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继续教育学院协调财务处进行项目经费管理,项目支出执行预算标准,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支出费用凭正式发票统一到财务处按照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报销。
  (七)项目从前期筹备到结束的新闻宣传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统筹协调,专人负责,全程跟踪,留存影像资料,编发《培训简报》。
  (八)项目档案(包括纸质、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包括会议记录、文件、集中培训课堂教学实录、学员档案等。项目实施结束后,各班主任将过程档案移交继续教育学院。
  八、考核与评价
  学员最终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各考核指标项均合格的学员,最终成绩为合格。根据学员实际表现,积极参加课程学习和交流互动、作业完成优秀的学员评为优秀学员、对学员的考核由班主任进行、采用发展性评价和目标性评价方式,考核分课程学习考核、教学实践考核和培训动态考核三部分:
  (一)课程学习考核
  1.坚持每天考勤制,缺勤三分之一,取消培训资格;优秀学员应无缺勤现象。
  2.完成课程作业,须提交2份完整的课堂教学笔记。
  3.提交培训总结或感想1份。
  (二)教学实践
  4.提交教学反思或培训日志1篇。
  5.至少参与教学实践交流互动1次。
  在整个研修过程中,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培训纪律,热心服务,主动帮助他人的学员评选为培训优秀学员,颁发优秀学员证书并记入培训档案。培训结束, 包头师范学院将每位学员参加学习的有关情况如实形成报告反馈教育厅,教育厅将反馈各盟市、旗县、学校。
  九、联系方式:
  继续教育学院:许 军13224868833 、 李燕13704737486
  班 主 任:李燕13704737486、 李建雄13088458309
  十、项目进度安排
时 间 工作内容 参与人员
2018.7 进行培训前期准备工作 继续教育学院
2018.8 召开第一次学校项目协调会议,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及项目办公室 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2018.8.1—2018.8.5 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确定讲课教师、进行学员食宿安排、学员学习资料购置、学员手册的印制等 项目办公室
2018.8.17 学员报到
安排学员食宿
各班主任、管理小组。报到地点:昊乐圆酒店大堂、神州佳苑商务酒店等
2018.8.18上午 开班仪式 教育厅领导、学院领导、各班主任、全体学员
地点:酒店会议厅
2018.8.18—2018.8.24 上课 各科教师、班主任及工作人员
地点:另定
2018.8.24下午 结业典礼 教育厅领导、学院领导、各班主任、全体学员
地点:博学楼学术报告厅
2018.9—2018.11 总结、整理档案,形成报告,上报教育厅 管理组、各班主任、继续教育学院
  课程安排
序号 时间 课程名称 教学 教学形式 授课教师(组织)
 
时数
1 8.18 上午 8:20—9:00 开班仪式 4 师德报告  包头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人
     
9:10—11:30 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张春梅 (自治区十九大精神宣讲团专家,包头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2 下午 2:30—5:30 教师的心理调适 4 专题讲座 郝红英(包头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
3 8.19 上午 8:30—11:30 优秀教师的成长经历及经验介绍 4 专题讲座 刘淑琴(包头高新一中书记、正高级教师,全国优秀教师)
4 下午 2:30—5:30 青年教师的人文修养和礼仪 4 专题讲座 张伟(包头师范学院学报编辑部主任,教授,硕导)
5 8.2 上午 8:30—11:30 教师专业标准解读 4 专题讲座 张志坤(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教师专业标准制定参与者)
6 下午 2:30—5:30 中小学微课制作、PPT制作 4 讲座、实践操作 袁秀利(包头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副院长、教授)
 
肖凤艳(包头师范学院信息科学学院副教授)
7 8.21 上午 8:30—11:30 学校安全与法治 4 专题讲座 肖宝华(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
8 下午 2:30—5:30 听课、评课的方法与艺术 4 专题讲座 佟立华(包头市青山区教研室教研员,正高级教师)
9 8.22 上午 8:30—11:30 中小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及教育 4 专题讲座 郭志峰(包头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副教授)
10 下午 2:30—4:00 让心灵绽放笑容—做一个有理想的班主任 4 专题讲座 王素香(包头市第四十五中正高级教师,全国优秀教师)
11 下午 4:10—5:30 教学常规(课堂教学技能) 4 专题讲座 班俊英(包头市昆区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教研员,享受教授级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
12 8.23 上午 8:30—11:30  青年教师班级管理方法与对策 4 专题讲座 段云霞(呼和浩特市实验中学,国家级优秀班主任)
13 下午 2:30—5:30 立德树人,做“四有好老师师德报告” 4 专题讲座 李德英(包头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刘嗣东等(包头市最美教师)
14 8.24 上午 8:30—11:30 青年教师专业发展与校本研修 4 专题讲座 刘慧贤(包头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教授)
15 下午 2:30—5:00 优秀特岗教师   报告与研讨 自治区优秀特岗教师和各组优秀学员
   
事迹介绍 继续教育学院负责人
5:00—5:30 结业典礼     李砂砂(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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