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内蒙古第三医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11名)
内蒙古第三医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一、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始建于1960年,是我区建院最早、规模最大、技术力量最强设备最先进的精神病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历经五十多年的发展建设,现已成为以精神卫生专科为特色,内外妇儿协同发展,集预防、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大专科强综合医疗机构,主要承担全区精神卫生工作的规划制定、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督导考核等工作。2017年我院与内蒙古医科大学合作办学,正式成为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精神卫生中心,是内蒙古医科大学精神病学与精神卫生学的临床医疗、人才培训与科学研究基地。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及专业
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1名,具体要求见下表:
序号 | 岗位 | 学历 | 专业 | 招聘计划 | 其他条件 |
1 | 临床护理岗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护理学 | 5 | 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
2 | 体检中心护理岗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护理学 | 3 | |
3 | 门诊部、住院处财务收费岗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财务相关专业 | 2 | |
4 | 体检中心医疗器械管理岗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技术 | 1 |
四、其他要求
1.应聘者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2.热爱护理工作,品学兼优,责任心强,遵纪守法;
3.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经体检合格者;
4.经医院考核聘用小组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
五、工资待遇
录用后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发放基本档案工资,试用期满合格后,薪金按照医院相关制度执行,医院为新录用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种社会保险。
六、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至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人力资源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街23号内蒙古第三医院三号楼319室)。
咨询电话:0471-4935351
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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