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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乌兰察布市凉城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巡察办(组)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8-01-14 22:07:2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乌兰察布市凉城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巡察办(组)招考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8年1月11日—1月18日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凉城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巡察办(组) 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研究决定,凉城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巡察办(组)拟面向全县各乡镇以及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招考方案。
  一、招考计划及范围
  (一)招考选调计划
  凉城县纪委监委及其派驻机构、县委巡察办(组)计划招考工作人员38人
  (二)招考范围
  全县范围内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不含自收自支和驻县条管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组织部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
  2.品行端正,群众认可度高;
  3.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高等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有连续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工作经历截至2017年12月31日);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通过招考选调的人员,其编制、人员一并划拨县纪委监委等选录机构;
  7.身体状况良好,适合从事外勤外调工作。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优先录用: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会计专业、审计专业、法律法学专业、刑侦专业、中文专业以及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证件的人员;
  2.有党务工作、执纪执法审查、审计会计等2年以上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考:
  1.在试用期内或者规定服务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3.上一个年度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在执行期内的;
  4.上一个年度有不良信誉贷款行为的,不良贷款行为至今未积极改正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报考者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8年1月11日—1月18日。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者登录网易邮箱lcxlyq055@163.com自行下载《凉城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巡察办(组)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两份),密码为lcx123456,需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2.报名表粘贴照片为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蓝底)。
  3.《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后,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凉城县纪委421办公室。
  (二)确认审核
  县纪委组织部收到报考者《报名表》后,对其报考信息进行审核,未按照要求审签盖章的审核不予通过,报名无效。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者,县纪委组织部将电话通知本人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为汉文制卷。考生笔试须用汉语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满分为100分。
  1.笔试由县纪委监委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3.本次招考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名额。
  4.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5.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6.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记入总成绩。
  7.笔试结束后,县纪委监委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将在凉城县纪检监察网及凉城纪委公众平台公布。
  五、考察
  (一)资格复审
  县纪委监委将组织专人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有关专业资格证书、编制等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选调资格,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者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的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考察
  县纪委监委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总分为100分,得分按30%计入总成绩。考察方案另行制定。
  六、录用
  通过笔试、考察加权分数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分别在凉城县纪检监察网和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474-12388,0474-4202143。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在公示期内出现取消公开选调资格情形的,经县纪委监委研究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公示。
  (二)办理手续
  经综合测试以及公示无异议,确定为选调人员的,县纪委监委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凉城县纪委监委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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