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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乌兰察布市党群、法检系统 考录公务员及参公人员体检通知

发布:2017-09-06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乌兰察布市党群、法检系统 考录公务员及参公人员体检通知已公布,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此公布如下:
  2017乌兰察布市党群、法检系统 考录公务员及参公人员体检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简章》及有关规定,现就乌兰察布市党群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和法检系统公务员(参公人员)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7年9月9日(星期六)上午7:00
  (二)地点: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门诊楼7楼体检科(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旧区解放路157号)
  二、其它相关事项
  (一)费用:体检费每人600元,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应提前1天到体检医院了解体检地点。
  2.考生请在体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饮食清淡,避免熬夜、饮酒和剧烈运动。体检时须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切勿漏检。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检查某些项目的,应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
  3.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体检表进行体检。
  4.考生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的或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5.体检完毕后5日内未接到复查通知的视为体检合格。接到复查通知的考生,按要求复查。
  6.考生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体检,没有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联系电话:0474—8320010
  原标题:关于开展2017年乌兰察布市党群、法检系统  考录公务员及参公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中共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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