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半月谈》第12期:完善党内法规体系 夯实从严治党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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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党内法规体系 夯实从严治党之基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将之作为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任务,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框架,进一步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础。
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建设成果显著。对党内法规进行集中清理,编制首个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建立中央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一大批标志性、关键性、引领性的党内法规。
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夯实从严治党之基,注重突出党章作为根本遵循,注重不同效力层级党规间层次清晰,相互衔接。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是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总章程,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依据。党章具有原则性、概括性和稳定性特点,其内容要细化为各种具体党内法规,包括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制度性安排。
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的各项党内法规,无不开宗明义,在“总则”或者“指导思想”部分鲜明提出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在内容中坚持把党章有关要求具体化和系统化,做到突出尊崇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同时,坚持中央党内法规制度和部门、地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协调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以党章为根本,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制度为主干,以中央部委和有关地方党委制定的党内法规制度为配套,由各层级党内法规制度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在制定党内法规的过程中,我们一方面重视中央党内法规建设作为主干性、支撑性建设,从党的组织建设、纪律建设、干部制度等方面促使权力运行更为制度化、规范化,使各级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广大党员的行为更加规范、有序。另一方面注重中央部委和有关地方党委的配套党规建设,发挥这些党规具体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特点,以确保适应不同部门、不同地方不断推进的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实践。
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夯实从严治党之基,注重实现各项法规制度间的衔接配合,并发挥整体效能。各项不同内容的党内法规必须协调有序,确保必备规范一应俱全、相关规范相互匹配、相邻规范环环紧扣,这样才能避免出现制度短板和制度短路问题。党内法规体系化建设注重对相关联的党内法规制度修订的彼此配套,在纪律检查领域的党规建设尤其凸显这一特点。
纪律检查包括监督、执纪和问责三个主要方面。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联动形成从发现问题到执行纪律再到责任追究的完整链条。
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夯实从严治党之基,注重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中央要求全党必须坚持依法执政,全面提高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与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
党内法规的制定工作充分体现了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要求,一方面按照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要求,确保在突出党的建设自身规律的同时,防止党规超越宪法和法律范围,做到了对应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事项党内法规不再作出规定。另一方面,虽然党内法规的范围效力与国家法律的范围效力不尽相同,但两者是互为补充和促进的,并做到了分工明确和彼此衔接。
今年顺利启动把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的工作,就是建立在党中央坚定不移反腐败的实践和制度成果之上。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中,坚持标本兼治,逐渐向治本发力,制定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一系列重大法规制度,为反腐败国家立法奠定了重要基础。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制度建设也是如此。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快补齐党建方面的法规制度短板,力争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作者:吕品,为中央党校党建部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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