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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包头师范学院招聘教师(含实验教师)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2017-07-20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包头师范学院招聘教师(含实验教师)资格复审公告已公布,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此公布如下:
  2017包头师范学院招聘教师(含实验教师)资格复审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包头师范学院2017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管理人员简章》,请报考专业技术教师岗(含实验教师岗)的考生在所报岗位开考前一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6:30)携带以下材料到包头师范学院(地址:包头市青山区自由路24号)行政楼四楼428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核验如下证件:
  1. 身份证原件。
  2. 本、硕、博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验证报告
  (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进行学历验证并打印报告)。
  3.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4. 提交近年来能代表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科研业绩成果(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可提供作品或主要获奖证书)。
  5. 中共党员证明材料(辅导员岗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师岗提供)。
  6. 学校、原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鉴定或证明材料。
  7. 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企业职工的,需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7年7月17日-20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资格复审时需携带准考证,资格复审无误后准考证加盖包头师范学院人事处公章后有效,方可参加考试。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点击下载:
  附件:包头师范学院2017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含实验教师)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包头师范学院2017年自主公开招聘专业技术教师(含实验教师)考试时间表.docx
  包头师范学院
  2017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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