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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招聘30人公告

发布:2016-12-09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招聘30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3日8:00-2016年12月17日18:00。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招聘30人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招聘30人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人才结构,提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推动人才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示范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为切实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总体要求
  认真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招聘方法、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升新进人员素质,努力实现公开招聘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2016年度示范区行政、事业单位计划统一向社会购买服务招聘工作人员30名。(详见附件职位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户籍不限;
  2、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接待办工作人员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2016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1日。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的毕业生(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接待办工作人员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年月日的起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之日为准);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不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信息网(www.alsrcks.com)。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3日8:00-2016年12月17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12月13日8:00-2016年12月17日22:00
  缴费时间:2016年12月14日8:00-2016年12月18日18:00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专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即可)、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即可)。
  4、应聘人员须对报名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报名期间,公布咨询、举报电话,解答应聘人员的咨询,并受理应聘人员的举报。
  (二)资格初审及缴费
  1、资格初审后,在报名期限内提出审查意见(报名截止后不再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未通过的,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或说明。
  2、据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申请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公务员录用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费每人70元(报名费20元、考务费50元)。
  3、《职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示范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解释。
  4、应聘人员在初审通过后,需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16年12月21日8:00--23日23:00
  5、笔试开考比例(报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上午9:00-11:30 ,笔试考点设在巴彦浩特镇,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2、招聘笔试分值为100分,不定具体范围。
  3、笔试提供汉语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须用中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内蒙古户籍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四个主体少数名族考生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5、笔试成绩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信息网(www.alsrcks.com)进行公示。
  (四)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的人员要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2、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范围。笔试末尾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若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职位取消本职位的面试资格。
  3、符合条件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阿拉善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并设立举报电话。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电子备案表及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1张(白底)到阿拉善盟环保局办公大楼5楼505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综合能力和业务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在同一考官组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成绩应当场评定和公布。
  (六)总成绩的计算
  1、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2.5(四个主体少数名族)+面试成绩×50%。
  同一个职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人员。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经示范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3、考试总成绩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信息网(www.alsrcks.com)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应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
  (1)体检在主管机关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工作须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体检时,招聘单位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招聘单位确定。应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须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八)公示与聘用
  1、考试结束后,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拟聘用人员名单由示范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信息网(www.alsrcks.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结束后,由示范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此次公开招聘人员不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序列,统一列入阿拉善盟乌兰布和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以合同形式聘用,工资待遇按照同等条件下已录用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并交纳“五险一金”。
  4、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聘用合同中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与监督
  1、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最新国家法律法规。
  2、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3、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4、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和受委托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办法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五、其他
  1、本次招聘考试一律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举办考试辅导班。
  2、本次公开招聘方案中未尽事宜及相关信息,将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发布,请予关注。
  3、本《方案》由示范区面向社会购买服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483-8193219,0483-8770817
  举报电话: 0483-8193218,0483-8193230
  联系人: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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