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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共西乌珠穆沁旗委员会党校选调专职教师公告

发布:2016-10-18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中共西乌珠穆沁旗委员会党校选调专职教师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8日--28日18:00时。报名地点:西乌旗委党校办公室。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关于中共西乌珠穆沁旗委员会党校公开选调专职教师的公告公布如下。
  关于中共西乌珠穆沁旗委员会党校公开选调专职教师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旗委研究决定,旗委党校面向全旗公开选调专职教师,凡自愿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必须积极支持报名人员参与公开选调,鼓励人才交流。现将有关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教师条件及资格
  (一)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能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坚持党校姓党、党校教师姓党;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党校教育工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3、政治素质过硬,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基层、了解下情,有较强的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善于课堂讲授;
  4、身心健康。
  (二)资格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3、专业要求: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共产党党史、哲学等,视情况可适当放宽专业;
  4、选调的专职教师必须是西乌旗内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5、能够蒙汉双语授课。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名额
  选调名额:2名。
  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8日——28日18:00时。
  2、报名地点:西乌旗委党校办公室
  3、联系电话:0479——6977337
  4、联系人:任玉杰(联系电话13947909333);
  杨 君(联系电话15947296699)
  5、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填写《西乌旗党校公开选调专职教师报名登记表》,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学习、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参选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证书原件和近期二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
  6、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陆西乌旗党建网或西乌旗政府门户网,下载并如实填写《西乌旗党校公开选调专职教师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将表格及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送至党校办公室。报名者必须保证自己提交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和全面性。
  (二)资格审查。由西乌旗委组织部会同旗委党校对报名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西乌旗公开选调党校专职教师领导小组通过。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西乌旗党建网及西乌旗政府门户网上发布公告,并电话告知本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
  1、笔试。笔试由西乌旗公开选调党校专职教师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分值100分。笔试开考比例:1:3,即每选调1名教师必须有3名及以上报考人员,方可开考。笔试采取汉文答卷。
  2、面试。参加笔试人员第二天登录西乌旗党建网及西乌旗政府门户网查看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由西乌旗公开选调党校专职教师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现场抽签排序,按照命题组选定的课题讲课。满分为100分。面试开考比例:1:2,即选调1名教师,取笔试成绩前2名人员进入面试;选调2名教师,取笔试前4名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用蒙语试讲。
  3、笔试不足6人,招录1个教师岗位;满6人及以上,方可招录2个教师岗位。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多于规定人数时,并列进入面试。
  4、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30%,面试占总成绩的70%。
  5、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取前两名进入考察范围。若出现并列情况,多于规定人数时,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分数高者进入考察。
  (四)公示
  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在西乌旗党建网和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考察
  经公示的选调人员,西乌旗公开选调党校专职教师领导小组将派出考察组,赴入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办理选调手续;考察存在问题并影响选调的取消其选调资格,依据总成绩依次递补选调。
  四、待遇
  选调的教师实行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待遇,执行事业单位职称工资的保留其原职称工资待遇,执行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工资的依据职级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职级工资待遇。
  西乌珠穆沁旗公开选拔党校
  专职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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