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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自聘选拔学生辅导员工作方案

发布:2016-06-12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自聘选拔学生辅导员工作方案已公布,报名与资格审查。6月14日8:30-17:00应聘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学院人事处(学院行政办公楼309室)报名。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自聘选拔学生辅导员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2016年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自聘选拔学生辅导员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习生活管理,不断提高管理育人水平,教育引导学生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按照学院《编制管理办法》《自聘人员管理办法》《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公开自聘选拔部分学生专职辅导员。特制定本招聘工作方案。
  一、招聘计划
1
  涉及商务、会计、食品工程、艺术设计、国际教育、中职教育等教学系部
  二、条件要求
  符合上述招聘计划要求的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和学生工作,有一定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善于总结经验、探索学生工作规律,热爱学生,关心学生成长成才,善于沟通,为人亲和,勤奋踏实,工作主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三)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文字处理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观察、分析、研究学生状态的能力,并能有的放矢开展工作;
  (四)能按要求入住学生公寓或做好学生公寓值班工作;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学院设置的财经管理、食品工程、艺术设计、电子信息技术相应专业以及思政教育专业背景、中共党员、有学生管理工作经历及才艺特长者优先。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选拔聘用工作,成立选聘领导小组,全程领导指导选聘工作。
  组 长:白守中
  副组长:巴雅吉胡、薛占彪
  成 员:李军义、房国祥、敖生成、魏晓颖、吴义宽、杨根喜
  四、招聘选拔程序
  (一)制度方案、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自聘选拔工作方案,学工处、人事处组织实施,学院纪检监审处全程监督。
  (二)公告。6月8日发布本招聘工作方案的公告。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6月14日8:30—17:00应聘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学院人事处(学院行政办公楼309室)报名。
  1、《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自聘选拔学生辅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技术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先进材料、才艺证书、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是否缴纳过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组成能力测试组、面试组,采取能力测试和面试进行选拔。能力测试组、面试组组成及评分表见附件2、3。
  能力测试。测试组现场确定测试题目,应聘人员在现场1小时内起草测试题目解决方案,测试组对解决方案按评审采分点进行评分,择优确定18名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
  面试。应聘人员现场6分钟时间讲述个人基本情况、能力测试题解决方案,4分钟时间面试组提问及应聘人员解答,面试组按规定项目评分并现场公布得分,择优提出拟聘人选建议。
  考试总成绩 = 能力测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五)确定拟聘人员。领导小组听取能力测试、面试情况汇报,择优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六)公示。对拟聘人选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七)体检。拟聘人员体检并交回体检表。
  (八)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为期3年的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管理、工资待遇及工作要求
  (一)所招聘的学生辅导员由学工处统一调配管理,按照学院《自聘人员管理办法》《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条例》等,从事学生教育管理的有关工作。
  (二)工资待遇按照学院《自聘人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按照有关规定,所聘学生辅导员要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及创造与创新性思维,完成好学生教育管理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考核必须达到合格以上。
  六、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直接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人员,应当回避。
  (二)学院纪检监审处要履行监管职责,对招聘过程中违反人事招聘纪律及本办法行为的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能力测试、面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办法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材料要准确无误,否则,不予资格审查。
  (二)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以及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所在单位、岗位)。
  (三)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情节严重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5279955(学院人事处)
  5279818(学院学工处)
  监督举报电话:5279973、5279970(学院纪检监审处电话)  
  点击下载>>>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自聘选拔学生辅导员报名登记表.doc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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