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呼市城发客运公司招聘38名客运站工作人员简章
2016年呼市城发客运公司招聘38名客运站工作人员简章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3月30日至2016年3月31日。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呼市城发客运公司招聘38名客运站工作人员简章公布如下。
2016年呼市城发客运公司招聘38名客运站工作人员简章
呼和浩特汽车客运中心投运在即,为保证客运站顺利运行,计划向社会公开招聘客运站工作人员共38名。现将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客运站工作人员共38名。详情请阅读《呼和浩特市城发客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品行良好;
5、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含专科、要求第一学历);
6、性别、年龄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7、部分岗位具备相关从业资质;
8、具有工作经验者可优先录取;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0、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同类岗位工作经历证明的,需提交证明材料原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因受过行政处罚或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以往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以上人员如隐瞒实情并被录取,一经查实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3月30日至2016年3月31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3、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22号城发大厦(公园北门)19楼1906室。
4、报考人员初审时需携带: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请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电子版照片一份(JPG格式,文件大小为20KB以下);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第一学历符合岗位要求,本科及本科以上要求具备相应学位证);
(5)上岗证、专业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要求提供同类岗位工作经历证明的,需提交证明材料原件。)
5、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正确填写岗位代码,请勿填写报名序号(报名序号由工作人员填写)。
6、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的手工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7、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考聘用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8、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4方可进行笔试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岗位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报名情况,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9、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于2016年4月5日在呼市城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hhhtscf.com)公布。
10、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4月7日至2016年4月8日(上下午)
11、准考证领取地点: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22号城发大厦(公园北门)19楼1906室、1906室。
四、笔试科目
1、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岗位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只提供汉文试卷。
3、笔试时间为:2016年4月9日。请于4月5日后登录呼市城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hhhtscf.com)查询确定,如有变动,将以通知形式公告。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结束后2日,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hpta.com)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
五、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该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在规定日期内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未经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3.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凡递补后招聘计划人数与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人数仍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取消面试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4. 对于单位急需的高层次或短缺专业人才,单位急需的关键岗位,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5.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结束后,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八、体检
进入体检名单的人员,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相关规定执行。
九、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呼市城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及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3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二)聘用
1、对招考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照呼和浩特市客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聘用手续。试用期限为6个月,试用期内工资结构为底薪2000元+绩效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负责缴纳五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
2、聘用人员在工作期间,根据个人能力、表现及工作需要需调整岗位的,应服从公司安排,如不服从分配,将解除劳动用工合同。
十、纪律
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十一、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报考人员对岗位及其他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0471—5230238;监督举报电话:0471—5230283
本简章由呼和浩特市城发客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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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城发客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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