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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药审中心与西苑医院联合招聘中药民族药临床审评员公告

发布:2016-03-08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药审中心与西苑医院联合招聘中药民族药临床审评员公告已公布,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药审中心与西苑医院联合招聘中药民族药临床审评员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药审中心与西苑医院联合招聘中药民族药临床审评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药审中心与西苑医院联合招聘中药民族药临床审评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中药民族药临床岗位审评员共10人,岗位职责和要求详见《药审中心与西苑医院联合招聘中药民族药临床审评员信息表》。
  二、临床岗位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三)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技能,所学专业与所从事工作对口或相近;
  (五)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能够熟练运用英语进行专业阅读和专业沟通交流, 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六)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匹配的工作能力和实践经验;
  (七)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的临床审评员不占事业编制,人事关系隶属中心,薪酬参照西苑医院同科室同资历医生待遇标准。
  新录用人员参照国家公职人员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在中心实行3至12个月的见习期,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到相应岗位,每周4天从事审评工作,1天在西苑医院工作,具体工作时间由中心与西苑医院协商确定。
  西苑医院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医师执业资格,其入职培训、廉政、保密、利益冲突回避、日常管理等由中心与西苑医院双重负责,在医院执业过程中发生的医疗损害或纠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药审中心招聘网站进行,应聘人员须在2016年3月18日17:00点前,登录www.cde.org.cn “2016年度公开招聘”栏目,填写简历并提交。
  (二)资格审查
  药审中心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网站对资格审查情况进行公示,各岗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数与拟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5:1以上方可组织考试。
  (三)考试、考察
  考试一般采取笔试、面试、工作技能实操等方式进行,考察一般采取个人信息调查、工作能力调研、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
  按要求在药审中心和西苑医院网站对招聘结果进行公示。招聘结果公示的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称、毕业院校、专业、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等信息,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者,经药审中心与西苑医院共同研究通过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严格遵守考试相关纪律,如有违反政策法规、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二)药审中心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的形式,通知所有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及时关注中心网站。
  (三)咨询及监督电话
  1.联系人:人力资源与信息部 张风光、周飞
  2.联系方式: 010-68921507、1508 15210104707
  3.监督电话: 010-68584217
  点击下载>>>
  药审中心与西苑医院联合招聘中药民族药临床审评员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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