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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兴安盟精神卫生中心招聘70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发布:2015-12-07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年兴安盟精神卫生中心招聘70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已公布。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日15:00时至2015年12月10日00:00时。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兴安盟精神卫生中心招聘70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公布如下。
  2015年兴安盟精神卫生中心招聘70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兴安盟精神卫生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 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由兴安盟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工作需要,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次招聘的组织领导和具体招聘工作。
  二、 实施步骤
  (一) 制定招聘计划
  根据兴安盟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兴安盟精神卫生中心有关事宜的批复》(兴机编发〔2014〕98号),兴安盟精神卫生中心采取合同聘用的方式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二) 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简章经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兴安盟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务信息网(www.xamwsj.gov.cn)和《兴安日报》上发布。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招聘范围
  应聘人员学历、专业和户籍等要求见招聘计划表,兴安盟户籍是指应具有2015年8月底前取得的兴安盟户籍或参加高考时具有兴安盟户籍。在兴安盟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本次招聘考试不受户籍限制。大学生退役士兵应具有2015年8月底前取得的兴安盟户籍或经民政部门批准安置到兴安盟。
  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盟和旗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并纳入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2、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职称资格等条件,详见人才储备计划表。
  3、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大专、本科、研究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用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网上下载《兴安盟精神卫生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通过邮箱报名及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日15:00时至2015年12月10日00:00时。。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下载《兴安盟精神卫生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后发送到报名邮箱,报名信息只能发送一次,重复发送不予受理。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准确填写本人就读中专、大专、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和毕业后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经历),否则可以不予审查通过。
  报名邮箱:
  ① 医疗岗位报名邮箱:xamwjwzpryzy1@163.com
  ② 护理岗位报名邮箱:xamwjwzpryzy2@163.com
  ③ 其他岗位(心理学、药学、工娱、医技、精神病防治、文秘、财务、信息管理)报名邮箱:xamwjwzpryzy3@163.com
  (3)应聘人员须使用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携带《兴安盟精神卫生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及有关证件材料(二代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报岗位相应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三张(照片背面标注姓名),在规定时间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初审,逾期不候。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12月7日至2015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7:00时。资格初审地点为兴安盟人民医院山下旧址医技楼四楼会议室。
  (5)招聘工作办公室选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未通过的,简要告知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6)报名费为70元。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
  (7)准考证于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5日到兴安盟卫计委人事科(盟公署大楼808房间)领取,逾期不侯。
  5、笔试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不开考,报考不开考岗位的应聘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可以在规定的日期内改报。报考开考的岗位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不得改报。
  (四)笔试
  1、笔试由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
  2、笔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笔试试题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参照自治区公务员考录笔试命题的有关规定组织命制。笔试试题的命制、印刷、接转、保管和启用等环节必须符合保密规定,整个过程须派人全程监督。笔试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长120分钟。
  3、笔试提供汉文试卷,应聘人员须用汉文作答。
  4、笔试于2015年 12月26日在乌兰浩特市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和考场地点在准考证上标明,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民族加分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民族加分为2.5分。
  6、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在兴安盟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务信息网(www.xamwsj.gov.cn)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需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规定要求以及举报电话等详细内容,提前7天在兴安盟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务信息网(www.xamwsj.gov.cn)上公布。
  2、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 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填错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兴安盟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务信息网(www.xamwsj.gov.cn)自行下载《资格复审通知书》后填写、打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在《资格复审通知书》上标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复审资格。
  5、应聘人员须携带《资格复审通知书》、身份证(或护照)和户口薄(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参加高考时为兴安盟户籍的应聘人员和2015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兴安盟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兴安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证明。
  6、资格复审出现缺额的,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递补。
  7、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开始前7天在兴安盟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务信息网(www.xamwsj.gov.cn)上公布。
  资格复审结束后,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数低于1:2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六)面试
  1、面试由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本方案和面试工作相关规定制定面试工作方案,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试题由招聘工作办公室按照面试试题命制的规定命制。面试试题的命制、印刷、接转、保管和启用等环节必须符合保密规定,整个过程须派人全程监督。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须当场向招聘人员和考官公布。
  4、应聘人员参加面试一律使用汉文作答。
  5、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应聘人员须达到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须设立考官组,一般由7人以上组成,其中,同学科或相近学科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7、面试使用标准化考场。面试结束后,应将试卷、《考官评分表》、《应聘人员成绩汇总表》以及面试音像资料等原始材料建档保存(保存期不得少于一年)。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
  2、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兴安盟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务信息网(www.xamwsj.gov.cn)上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和该岗位实际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
  (1)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工作需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4)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递补人选。
  2、考察
  (1)考察工作由盟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用人单位确定,考察工作须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2)应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递补人员。
  (九)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兴安盟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务信息网(www.xamwsj.gov.cn)上公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新聘用(列编招聘)且未满试用期或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新录用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4、用人单位根据盟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出的聘用人员名单,与聘用人员签订招聘合同,聘期三年(含一年试用期),期满后经双向选择,可以续聘。期满后不再续聘的,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聘期内与事业单位在编同等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点击下载>>>
  2015年度兴安盟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兴安盟精神卫生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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