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内蒙古公务员考试:关于内蒙古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相关要求
2016年公务员考试即将启动,根据历年的考试情况,预计2016年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是2015年10月中旬左右。现在相信考生们已经都在进行紧张的备考。届时将一并发布2016年公务员考试公告、职位表和考试大纲等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本网站。下面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将带你解读关于内蒙古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相关要求
户籍:
(一)具有内蒙古户籍(含高考入学前为内蒙古户籍);
(二)不具有内蒙古户籍,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1.就读内蒙古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户籍仍保留在集体户的;
2.户籍和档案保留在内蒙古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
3.取得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研究生学历(含2015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硕士以上研究生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4.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在规定时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的职位,要求报考者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军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全日制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在职公务员:
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
1.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2.签订服务年限协议或有服务年限规定,且尚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3.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4.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温馨提醒:本文所发布的内容是以2015年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相关政策为依据的,具体关于2016年内蒙古公务员考试政策、报考条件等内容以2016年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简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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