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乌兰察布大学生村官面试方案
乌兰察布市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面试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面试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告》,制定本方案。
一、面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面试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
二、面试对象
经笔试、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原件。
三、面试时间、地点
经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请务于2015年7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大楼(集宁新区致远西街南侧)二楼服务大厅领取面试通知书,过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办法
(一)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辩证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准确理解与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与应变能力,人际交流意识与技巧,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
(二)评委组成:面试评委每组9人,面试期间对评委和相关人员实行封闭管理。
(三)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各评委所赋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面试程序
考生于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分组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开考后,由工作人员将考生领到面试考场进行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
五、面试纪律
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不得穿奇装异服和佩戴任何标志性饰物,在候考室的考生,不得随意出入和大声喧哗。面试封闭期间,工作人员要按规定佩带工作标志牌,不得外出,不得与外界联系,要坚守岗位,不得串岗。全体考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密切配合,主动协调。
点击分享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