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选聘大学生村官递补资格复审公告
2015年乌兰察布市递补大学生村官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通知
各位考生:
2015年7月11日至12日,我们按照大学生村官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前85名考生进行了资格复审,经审查,有7名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有14名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照自治区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考生的要求,我市还需递补大学生村官考生16名, 经电话沟通确认进入递补范围的胡贵茹、吴旭、靳歆茹、董洋、张波、张少慧6名考生放弃递补资格,最终确定递补末位成绩为103.5分。由于递补第16名至第23名考生成绩均为103.5分,为此,共有23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名单附后)。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
2015年7月17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未按时间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审查地点
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党政大楼901室。(从火车站可乘坐3路、9路、10路、22路,在市委政府站下车)
三、复审要求
1.复审时,考生须递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或父母户口本、有关表彰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党员(预备党员)须递交所属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对于已经毕业、由于学校暂未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递交由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材料。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全区范围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基层服务项目等考试。经复审,不符合选聘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复审时,考生须上交2份《内蒙古自治区选聘大学生村官登记表》(附件)。区内应届高校毕业生上交的《登记表》,须由所在院系和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和盖章。往届毕业生和区外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本人填好《登记表》后直接上交。
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进入面试范围考生名单及面试方案,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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