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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2015招募社区民生志愿者岗前培训有关事宜通知

发布:2015-07-14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关于包头市2015年招募社区民生志愿者岗前培训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四部门《关于印发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5﹞32号)要求,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 “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招募高校毕业生录取工作已结束,为使入选人员进一步熟悉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深入了解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和城镇社区基本情况,增强服务基层的本领,更好地为基层服务,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对2015年招募的 “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高校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区情介绍;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教育、农牧业、卫生、水利、扶贫工作概况;城镇社区劳动关系、劳动仲裁、法律服务等工作情况;基层人社部门、服务单位、服务基层期满人员代表介绍情况。
  二、培训对象
  2015年入选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 “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
  三、培训时间
  7月28日至7月31日,报到时间为7月28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
  四、报到及培训地点
  (一)报到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阿尔泰游乐场北50米,草原城宾馆门前(报到后,专用公交车接至培训地,培训结束最后一天17点前,再由专用公交车分批送至报到地)。
  接送站人及联系电话:乌仁 13947182999 赵杰 18904715335
  (二)培训地点: 武警内蒙古区域训练基地(呼市新城区毫沁营镇政府沿110国道向东6公里路北哈拉更村进入)。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培训日常管理由人社厅培训教育指导中心和武警内蒙古区域训练基地全程负责,实行全封闭管理。目前在怀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毕业生不准参加培训,但需持医院证明及请假条到包头市就业服务局请假,学员在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一律不准带与培训无关人员到场,女学员一律不准穿高跟鞋;报到后无特殊情况,一律不许外出,有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要严格履行手续。
  (二)学员培训食宿费用由培训部门负责。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本人自理。
  (三)培训结束后,由包头市就业服务局负责对入选高校毕业生进行体检工作,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学员培训期间不用携带行李,需自备洗漱用品。
  厅培训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及电话:
  郭连旺 0471-6961793 13354879818
  乌 仁 0471-6964607 13947182999
  刘培荣 0471-6944936 13204711468
  宋媛媛 0471-6944936 15047811666
  郑彦平 0471-6964509 13664747400
  苏建峰 0471-6944663 13739915440
  厅就业促进处联系人及电话:
  曲 有 0471-6610900 13347159529
  王 钧 0471-6610900
  辛 悦 0471-6610900 15354814891
  注:凡未按时参加岗前培训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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