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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内蒙古“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岗前培训公告

发布:2015-07-14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四部门《关于印发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5﹞32号)要求,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 “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招募高校毕业生录取工作已结束,为使入选人员进一步熟悉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深入了解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和城镇社区基本情况,增强服务基层的本领,更好地为基层服务,决定对2015年招募的“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高校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内容
  高校毕业生 “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介绍;内蒙古自治区区情介绍;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教育、农牧业、卫生、水利、扶贫工作概况;城镇社区劳动关系、劳动仲裁、法律服务等工作情况;基层人社部门、服务单位、服务基层期满人员代表介绍情况。
  二、培训对象
  2015年入选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
  三、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为7月16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
  培训时间:为7月16日至7月19日。
  四、报到及培训地点
  (一)报到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阿尔泰游乐场北50米,草原城宾馆门前(报到后,专用公交车接至培训地,培训结束最后一天17点前,再由专用公交车分批送至报到地)。
  接送站人及联系电话:乌仁 13947182999 赵杰 18904715335
  (二)培训地点:武警内蒙古区域训练基地(呼市新城区毫沁营镇政府沿110国道向东6公里路北哈拉更村进入)。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培训日常管理由人社厅培训教育指导中心和武警内蒙古区域训练基地全程负责,实行全封闭管理。目前在怀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毕业生不准参加培训,但需持医院证明到服务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请假,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务必于报到前将请假人员名单报送人社厅就业促进处和培训教育指导中心。学员在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一律不准带与培训无关人员到场,女学员一律不准穿高跟鞋;报到后无特殊情况,一律不许外出,有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要严格履行手续。
  (二)学员培训食宿费用由培训部门负责。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本人自理。
  (三)培训结束后,由服务地所在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入选高校毕业生体检工作,有关事宜请咨询服务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四)学员培训期间不用携带行李,需自备洗漱用品。
  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柳霞 联系电话:0471—3813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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