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大学生村官考试面试范围递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公告
关于公布对进入2015年大学生村官考试
面试范围递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的公告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聘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已公布,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2015年全区选聘(续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实施方案》(内组通字〔2015〕25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公布2015年大学生村官考试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并进行资格审查的公告》要求,决定对未通过资格审查出现的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空缺名额进行递补,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递补范围人选的考生名单
根据规定对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进行递补,递补分数线为105分。(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递补人选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的时间:2015年7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资格审查的地点:内蒙古西部地区党员干部教育中心北楼506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幸福南路48号,天龙大酒店对面,乘坐20路、29路、46路、54路到干部教育中心站下车,向南50米即到)。
3、资格审查携带材料: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或父母户口本、有关表彰材料、入党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对于已经毕业、由于学校暂未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递交由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材料。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全区范围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基层服务项目等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内蒙古自治区选聘大学生村官登记表》,一式3份,1份送高校留存、1份存入本人档案、1份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
区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和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组织对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内蒙古自治区选聘大学生村官登记表》(系统自动生成)签署意见和盖章,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将本高校签署意见的学生名单于7月13日前报包头市委组织部,考生本人在资格审查时将签署意见和盖章的《登记表》报包头市委组织部。
进入面试的往届毕业生和区外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本人将填写好的《登记表》在资格审查时报包头市委组织部。
三、面试工作有关要求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面试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将通过包头市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btdj.gov.cn另行通知,请及时查询。
咨询电话:0472—5129921 5105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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