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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政法干警申论备考:概括人物事迹类的解题思路

发布:2015-07-11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概括题”是申论考试中的必考题型,考生们对这一题型想必也并不陌生。但是在政法干警申论考试中,我们会发现,概括四要素(即问题、影响、原因、对策)的题目少之又少,大都是概括“人物事迹”、“......方面的案例”类的题目。所以,考生们一定要以题干为主,在申请题意的基础之上去解答。
  “综合给定资料2—5,概括材料中的人物事迹”,这是2014年河北省招录培养政法干警考试《申论》(专科类)试卷中的一道题目,考生们在真题演练时会经常碰到这样的题目。那么,我们又该如何解答这类题目呢?河北华图教育通过研磨大量的真题,此类题目的解题思路为:“主体+从事活动+正面影响(人物事迹大都以正面为主,影响自然就以正面为主)。”现以某政法工作者的工作实例为背景材料,我们做一简单的事迹提炼:
  魏爱民同志工作在基层一线,年龄较虽高,但始终坚持“活到老,学到老”,不断充实自己。作为石门派出所的户籍民警,在户籍管理方面,他认真审核办理,尽心尽责,熟练掌握派出所综合信息系统的操作方法。今年将施行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魏爱民同志积极参加县局安排的培训,自己还买了刑事诉讼法小红本等相关书籍,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到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前,对于一些常用的法律条款,他早已熟记于心,这对于一位50岁的基层老民警来说,真的很不容易。
  由于材料较短,人物事迹的提炼较为简单。通过对材料的关键词的勾画,我们可以围绕“始终坚持、认真、尽心尽责、掌握操作方法、积极参加培训”等关键词句去提炼魏爱民的活动,然后我们根据“主体+从事活动+正面影响”的解题思路,我们可以形成最后的答案:
  基层老干警魏爱民,在基层一线的工作中,认真办案,熟练掌握派出所综合信息系统的操作方法,自费购买书籍,积极参加培训,熟悉法律条款,彰显了尽心尽责,刻苦钻研,乐于学习,与时俱进的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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