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乌海大学生村官资格审查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2015年全区选聘(续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方案》精神,现将我市选聘大学生村官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审查人选
按照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和初步选聘人选(10名)2:1的比例,并报请自治区同意,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笔试成绩分数线为105.5分(含105.5分),进入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如下:
乌海市大学生村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名单
1
李培迪
女
10103030621
宁夏大学
114.5
2
吕婷
女
10103030330
内蒙古师范大学
113
3
涂珠虹
女
10104130912
呼伦贝尔学院
112
4
杨 博
男
10103030719
内蒙古农业大学
111
5
刘 月
女
10103030220
青岛滨海学院
110.5
6
郑秀妮
女
10103030204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
110
7
张 乐
女
10103030313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110
8
颜怡菲
女
10125240226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
110
9
奥 洁
女
10123180904
内蒙古民族大学
109.5
10
杜红梅
女
10103030123
景德镇陶瓷学院
109
11
李亚楠
女
10103030707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
109
12
孔贺鹏
男
10103030120
湖北理工学院
108.5
13
陈小月
女
10108444410
内蒙古财经大学
108.5
14
崔国萍
女
10108444628
内蒙古师范大学
108
15
丁珺昱
女
10103030405
内蒙古财经大学
108
16
刘 欢
女
10103030610
内蒙古民族大学
108
17
徐明霞
女
10103030629
赤峰学院
107.5
18
李 婷
女
10103030321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
107.5
19
张舒宇
女
10103030229
内蒙古医科大学
106
20
常 佳
女
10103030111
内蒙古大学
105.5
21
高 阳
男
10103030124
集宁师范学院
105.5
二、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联系人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考生务于7月9日(星期四)前到乌海市行政中心(滨河区学府街)A座1104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没有按期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 李树成 联系电话:0473-2999719
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请未进入资格审查且分数临近的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三、资格审查的方式和要求
审查时携带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的《内蒙古自治区选聘大学生村官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一式3份,1份学校留存、1份存入本人档案、1份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已将登记表由毕业院校或者本人填好寄送到市委组织部的可不用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暂未拿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递交由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是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的出具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是党员的(含预备党员)出具学校和有关部门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伪造证件、证明等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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