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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赤峰市选聘大学生村官面试考察工作公告

发布:2015-07-07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赤峰市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面试考察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进入面试初选范围的考生及时准确了解资格审查的有关要求,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审查前,考生于2015年7月22日8:30-17:00、7月23日8:30-16:00到赤峰市委党校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须递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或父母户口本以及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有关表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已经毕业、由于学校暂未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必须递交由毕业院校出具的原始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材料。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由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的上级党委提供党员证明或本人携带党员档案。经审查,不符合选聘条件的考生,取消选聘资格;对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聘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准参加全区范围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基层服务项目等考试。新选聘大学生村官安排到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贫困旗县区未选聘过大学生村官的三类嘎查村、贫困嘎查村任职。
  2、进入面试范围初选人员通过赤峰党建网(www.cfdj.gov.cn)下载填写《面试通知单》,交资格审查组审核。考生要在面试通知单上明确填写是否用蒙语面试,以及志愿服务的旗县区。凡面试通知单上没有填写用蒙语面试的,面试时一律使用汉语面试。同时,下载打印《内蒙古自治区选聘大学生村官登记表》,1份送高校留存、1份存入本人档案、1份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
  3、资格审查后,将在赤峰党建网上公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面试工作方案等,考生须按照《面试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其它事宜,请考生及时与赤峰市大学生村官考试工作联系人联系,联系电话:0476-836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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