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政法干警申论热点: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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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大家不要觉得口说无凭……”近日,泸州叙永县分水镇鱼洞村六社一起纠纷调解现场,司法所工作人员把法律法规用大白话讲出来,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最终达成协议。这是泸州市开展的小纠纷“随手调”、“院坝调解”活动,通过调解一个案件,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方群众,将普法成效及辐射范围最大化。
2015年是“六五普法”的收官之年。过去这五年,四川省各地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以群众喜闻乐见为原则,大胆创新方式方法,不断实践探索模式,纷纷打造出了一批亮点特色,让普法工作更具实用性、趣味性和效果性。
一、以案说法以调释法
以2010年与2014年的数据相比,全市矛盾纠纷数量从53604件下降到25347件,调解成功率从93.2%上升到99.8%,实现了“家庭纠纷不出户,邻里纠纷不出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这是“六五”普法以来,眉山市“调解一次纠纷,上好一堂法治课”专项活动交出的成绩单。
“调解一次纠纷,上好一堂法治课”是指调解人员在每一次调解纠纷的过程中,都要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纠纷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上一堂法治课。面向对象是基层广大人民群众,领域广,人员多。“传统的发放普法资料、张贴普法标语、制作普法专栏等宣传方式,总体来说是固定的、单调的‘灌输式’宣传,被动式普法,群众不愿意听,不愿意学,普法效果不理想。”眉山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而“调解一次纠纷,上好一堂法治课”更具有直接性、生动性、针对性,既解开了当事人之间的“法结”和“心结”,又实现了普需结合、学用结合、知行结合的效果,实现了“双赢”。
活动中,眉山从普法讲师团、知名律师宣讲团队伍中筛选出普法能人210名,在全市基层干部群众中培养“法律明白人”8112名,在全市筛选征地拆迁、涉法涉诉、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典型案例220个,组织调解员、村组干部、矛盾纠纷重点区域群众等人员开展现场观摩活动11364次,旁听群众达134万人次。
二、全方位网格化普法
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泸州也有相同的探索。除了开展小纠纷“随手调”、“院坝调解”等活动,泸州市司法局与媒体合作开办《给您说法》电视栏目和《以案释法》报纸专栏,选取在本地典型案例,公开招募群众演员演绎身边的法治故事,通过案情介绍,法律工作者、资深律师采访和主持人评述等形式,化枯燥为生动,化抽象为直观,既结合时事热点,又满足受众需求。
这种诙谐幽默、生动风趣的“身边人演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形式,深受当地群众的欢迎和喜爱。“用法律分析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冲击和教育效果远远超过简单的发些宣传资料和法律手册,更有教育意义!”当地群众表示。
基层治理千头万绪,群众需求包罗万象,如何让普法工作全面覆盖,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泸州还探索推行农村网格化普法和“坝坝论坛”。
农村网格化普法在该市纳溪区率先试行。以相邻的10-20户(约40-70人)为一个网格,在该网格内推选或明确2名有一定文化、法律常识和威望的群众,他们既是普法宣讲员,又是纠纷调解员。这一模式的建立,有效覆盖了农村法治教育的盲区,加速了普法工作在全市乡村(社区)的“落地生根”。
而针对人口流动大,整体文化素质偏低,接受能力较弱的农村地区,泸州采取“摆龙门阵”和相互辩论的方式,定期举办带法下村、以案释法“坝坝论坛”,在调解具体典型案例中分析法律法规。这项工作开展以来,群众矛盾纠纷大幅减少,村民法治意识不断增强。
三、探索“民主法治微社区”
2013年开始,广元市青川县三锅镇打破行政区域,以家庭院落为单位构建民主法治新村模式,村民们居住集中、风俗相近、方便管理的青川县,在三锅镇民兴村三组两河口抓点示范,建成了川北极具代表性的农村民主法治微社区雏型。
两河口“法治微社区”由三锅镇民兴村临河而居的58户村民组成,村委会推行“十二户联动机制”,每12户村民联户保洁、联户互助、联户治理、联户平安、联户发展,村民共同推选出德高望重者作户长,在户长的带领下,12户人家从家长里短到民主议事,从纠纷调解到权利保护,都纳入了村委会有序规范的管理中。“爱国爱家、遵纪守法”被写进了《两河口微社区文明公约》的第一条。
党小组是微社区依法治理的“引擎”。2013年春,两河口微社区“法律服务超市”正式挂牌开张,在党小组活动室里开设法律图书角、便民调解中心、计生指导站、廉勤监督委等“专柜”,提供一应俱全的各式法律服务。党小组长、户长、法制宣讲员、法律明白人、乡村和事佬等都是超市的“法律义工”,村民有法律需求,可自行到超市挑选服务,超市“义工”也可主动上门服务,送法到家。“法治微社区”建设不但凝心聚力,还让村民增了收致了富。村里建立“一名干部联系一名产业户、一名产业户联系一名遵纪守法户”帮扶机制,在大力发展产业的同时,大胆探索多种土地流转形式,形成了“一园四区”的产业发展格局。村民们纷纷以土地入股,参与三锅镇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形成了“公司+土地+农户”的模式,园区业主和老板们,以合同形式保底村民利益,此举带动“微社区”农户人均年收入达1.25万元,是原土地收入的6倍。
四、组建法治文艺演出团
“出门在外,防人之心不可无。我参与修建的高速公路经过东坡区几个乡镇,我们的路修到哪里,哪里就能看见你们的法治节目,我感到眉山是个讲法明理的好地方,干起活来也更有劲!”从德阳到眉山来打工的路桥工人王绍海说的是眉山市东坡区“心连心”艺术团。
眉山市东坡区“心连心”艺术团组建于2009年,以川剧团为班底,创作和演出团队经验丰富,舞台设备较为齐全。眉山市司法局与东坡区委区政府协商,在原有隶属关系、运作方式不变的基础上,注入法治元素,打造一个眉山市法治宣传特色品牌,走向6个区县。“传统的法治宣传要么是上街摆摊设点发宣传资料,要么是上一堂法治课,咨询一些法律问题。”眉山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这些宣传手段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越来越不适应广大群众的法律需求。而通过文艺表演的形式宣传法治,既能吸引群众,又形象生动地普及了法律常识。
想让法治文艺节目有看头,内容和形式很重要。创作班底在市司法局和东坡区司法局的指导下,多次深入政法一线特别是基层司法所体验生活,重点搜集贴近群众生产生活的典型案例,进行脚本创作,精心编排节目。一年多来,“心连心”艺术团创作出法治文艺节目40多个,表演形式有谐剧、小品、歌舞、小演唱、音乐快板等,可以连续演出五场不重复。演出中,主持人在节目间隙进行有奖法律知识抢答,抢答正确的观众会得到一份奖品;演出后,老百姓把这些宣传资料带回家去让家人、邻居学习,使更多人学到了法律知识。
截至目前,眉山市县两级艺术团体利用三月法治宣传月、九月学校法治宣传周、12.4全国宪法日以及春节农民工返乡等时间段,走进学校、社区、乡村开展法治文艺表演500多场次,全市100余万人次现场接受了教育,法治文艺演出团成为眉山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解析】
一、普法宣传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还有差距。
少数干部群众认为,普法工作开展十多年,但违法犯罪现象仍屡禁不止,出现了“普法无用”的模糊认识;把普法工作看成是软任务,存在着“普法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这样一种倾向,认为其他工作抓好了,看得见,摸得着;少数部门的领导认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是部门行为,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情,与其他部门、领导无关,可以事不关已、高高挂起;少数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存在着“普法工作搞多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就学会了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的工作就会越来越难做的错误思想。
2、保障机制不够完善。
普法教育,积极推行“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行模式,但这种运行模式的保障机制不完善、不健全,存在许多不足。
3、普法宣传形式单一。
普法宣传形式的单一,特别是对外来人员普法、农民普法、群众普法形式的单一,阻碍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发展。
4、侧重义务方面的教育,忽视了权利方面的教育。
将普法的目标只能定位于老百姓的知法、守法上,普法是单纯的、单向的法律知识“灌输”,只是授之以鱼,而忽视了如何授之以渔。这就使全体公民无法树立现代法律理念,更无法实现法治的目的,甚至会成为法治的障碍,普法就失去了本意。
5、侧重法律条文的单向灌输,忽视了法律素质的养成。
认为普法就是对法律条文的传授,所以在历次的普法活动中只是注重公民学到多少部法律,记住了多少法律条文,而忽视法律理念的植入。法律条文再背的滚瓜乱熟,而缺乏必要的认识和理解,对公民法律意识的树立和法律素质的提高还是于事无补。
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的具体措施:
1、建立领导机制,确保依法治理的顺利实施。建立以党委、政府为核心的各级党政领导责任机制,把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总体发展规划,有效地解决“两头热”、“中间梗塞”等问题,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真正步入一个全新的阶段。
2、树立创新思想,创新普法宣传形式。
要在传统形式与现代手段的结合上突出现代手段。要在集中教育和日常宣传的结合上重视日常宣传。要在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的结合上注重法治实践活动。
3、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保持依法治理的强劲态势。依法治理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涵盖面广,渗透点无处不在。同时,依法治理又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4、强化措施,建立强有力的激励和保障机制。积极组织实施、认真完成任务、成绩突出的干部和工作人员,要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和奖励;同时,依法治理工作必须有组织保障、人员保障、经费保障,健全办事机构,有懂政策、懂法律、懂业务,会宣传、会发动、会协调、会总结,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能独挡一面开展工作的人员,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努力改善交通工具、宣传设备和办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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