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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赤峰市第二蒙医中医医院招聘技术人员

发布:2015-06-12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2015年赤峰市第二蒙医中医医院招聘22名技术人员,报名时间2015年6月17日--1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卫生人才梯队建设,促使蒙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我院研究决定,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2名,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专业对口,择优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兑现工资。按《红山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列编。
  三、招聘计划
  根据医院工作发展需要,我院计划公开招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2人。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品貌端庄,身体健康;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求的专业、工作经历、专业资格和专业技能等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5.学历要求: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详见《招聘计划表》);
  6.年龄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工作由赤峰市第二蒙医中医医院人事科负责,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赤峰市第二蒙医中医医院网站,下载《2015年赤峰市第二蒙医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A4纸打印),填写表格,贴好照片(每人需提供电子版照片,大小20KB以下,以本人名字命名)。
  2.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计划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报名时,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专业不一致的职位。
  报名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表》,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3.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由赤峰市第二蒙医中医医院人员招聘资质审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出现异议的,由赤峰市第二蒙医中医医院人员招聘纪检监察组作出裁决。
  (2)应聘人员报名时携带《报名表》(一式一份),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职称证、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3)资格审查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写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者、不得参加笔、面试。
  4.报名时间:2015年6月17日--1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5.报名地点:赤峰市第二蒙医中医医院行政楼三楼人事科。
  6.报考人员在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审核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7.根据《招聘计划表》,凡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技术职称资格要求为“主治医师(含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可关注赤峰市第二蒙医中医医院网站发布的信息。
  其他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符合岗位报考条件者均可参加笔试,招聘岗位无报名者,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教材和复习范围。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及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赤峰市第二蒙医中医医院网站发布的信息。
  笔试结束后,全部参加考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在赤峰市第二蒙医中医医院网站公布。
  2.面试。采取医学相关知识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由赤峰市第二蒙医中医医院人员招聘考务督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岗位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名额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个别岗位考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数1:3比例的,参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赤峰市第二蒙医中医医院网站发布的信息。
  3.总成绩计算(除直接参加面试人员外)。按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的标准,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用,考录名额末次排名出现分数相同者,按理论成绩优先录取。个别岗位考试人数未超过计划人数时,该考生总成绩须达到其他岗位拟聘用考生的最低总成绩,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三)体检和考核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名额数1:3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核。
  2.体检工作由赤峰市第二蒙医中医医院体检督导组具体实施,体检结果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选。
  3.考核工作由赤峰市第二蒙医中医医院考务督导组具体实施。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以上情况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考核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赤峰市第二蒙医中医医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无异议者,按赤峰市第二蒙医中医医院相关规定实行聘用管理。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2.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执行聘用单位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确定为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纪律和监督
  1.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并由医院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六)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制度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其他
  1.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
  2.招考聘用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赤峰市第二蒙医中医医院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3.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赤峰市第二蒙医中医医院人事科 0476-8234273
  监督举报电话:赤峰市红山区卫生局人事股 0476-822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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