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时评:公共资源姓“公”关键是反特权
清除特权毒瘤,尤其清除某些人脑子里的特权意识,让公共资源回归全面为民的本质,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5月26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杭州考察城建总体情况。在听取西湖周边会所整治工作汇报时,总书记指出,公共资源不能为少数人垄断享用,更不能搞不正之风,败坏社会风气。据报道,去年以来,杭州陆续关停转型西湖周边30家会所,实现还湖于民、还园于民、还景于民。
公共资源不得垄断独享、必须还之于民——总书记的要求是针对西湖说的,更是针对全国每一处山川河流、公园名胜说的;对于这一公理常识的重申,应该内化为各级领导干部努力“摆正”公共资源利民定位的持续动力。
名山大川在我国是人民的公共财产,绝不是特权阶层的私有物品。可曾几何时,在许多风景名胜之地,我们总能看到一些神秘的高档会所,它们圈下一块“风景”,占据最好的位置,拥有精美的装潢,却又壁垒森严,只有少数人可以“登堂入室”。这被坊间称为“公共资源的权贵化”。普通百姓节假日里万头攒动,为能在黑压压的人群缝隙中瞅到一两眼山川风貌费尽了气力;而另一边,少数人轻松惬意,随随便便就将湖光山色独揽入眼,甚或在其中做了些利益勾兑、共同腐化的勾当。这显然极大地损害了公平、民主、平等的理念,伤害了群众的利益和对公权部门的感情。
风俗的形成自下而上,而风气的传导则是自上而下。针对这个隐藏于美景中的丑陋毒瘤,中央出台的“八项规定”,做出了有力的棒喝。这几年来,不只是公款大吃大喝者、收受各种购物卡、会员卡者少了,很多公共场所的私人会所被关闭,风景重新向民众开放,这些可喜的变化正在一步步改变官场生态,也改变了老百姓对政府的印象。杭州西湖周边的治理,只是一个缩影。但与此同时,也必须冷静地看到,持侥幸心理的人总还是有的,试图把会所隐藏得更深,开到山里、开到农庄等“变通”手段,不时见诸报端;“八项规定后仍不收手”的大吃大喝、会所腐化案例,在各地的通报中频频得见。
这也侧证了对于公共资源被垄断专享的严格清查,将私人会所撵出公共之地,只是第一步,需要持续的措施跟进:通过建章立制,对历史文化资源、山川河流景观等周边的商业开发,进行严格的审批;通过纪委监督、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等各种方式,让“不敢染指”成为基本常识。有的地方已经开始出台相应的文保制度,努力做到有章可依;有的地方持续监督跟进,努力做到违章必究……这些都有助于“公共资源还利于民”,也应该在更广泛的层面全面推进。
特权所在绝对不只是西湖的几个会所,“还湖于民”“还溪于民”“还山于民”“还路于民”,也绝不是杭州西湖一家之事,建立公民享受公共资源秩序的各种“还”,需要持续的努力。习近平总书记曾讲过,“要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此番对此问题的再度表态,是一个信号,各地各部门都应反思: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特权垄断专享的行为都排查出来了吗,检修到位了吗,扫除干净了吗?在自己的身上,有没有残留凌驾于普通百姓之上的特权意识,有没有将普通老百姓的利益放到最高位置的执政常识?
公共资源就该姓公,民要进,特权就必须退。病去如抽丝,清除特权毒瘤,尤其是清除某些人脑子里的特权意识,让公共资源回归全面为民的本质,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这就决定了在较长的时间里,仍然需要从中央到地方的高压态势,严格清查,建章立制,守护民众利益;同时发动媒体与群众监督,从各个方面扎紧制度的篱笆,守住老百姓的每一寸“利益地盘”。唯有如此,才能让“公共资源只能为公、决不可为私”“公共资源永远归益于百姓”的理念彻底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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