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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内蒙古大学招聘具有硕士以下学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2015-05-29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保证我校招聘工作的公平有序,满足招聘岗位的用人需求,提升学校的综合实力,切实体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学校研究审议,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的《2015年内蒙古大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以下学位(含硕士)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内蒙古大学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塞外名城呼和浩特市,距北京直线距离近500公里,空中飞行45分钟。学校创建于1957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在少数民族地区最早创立的一所综合性大学,在国家高等教育布局中具有重要作用和特殊区域定位。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内蒙古自治区主席乌兰夫任首任校长,原高教部综合大学司副司长于北辰任副校长,中科院学部委员、著名生物学家、北京大学一级教授、耶鲁大学博士李继侗先生来校执教并任学术副校长。党和政府从北京大学等国内著名高校,选派一批知名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组成了建校初期高起点的师资队伍,为后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办学基础和优良的学风校风。学校1962年招收研究生,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4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1997年被批准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2004年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教育部共建大学,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高校。现任党委书记朱炳文、校长陈国庆。
  经过50多年的发展,学校现已成为集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10大学科门类在内的综合大学。学校现由校本部、艺术学院、交通学院、鄂尔多斯学院、满洲里学院构成,共设有23个学院和1个公共教学部,另设有1个独立二级学院——创业学院。现有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动物学2个国家重点学科,生态学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有18个自治区重点学科,8个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学校现有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此外还有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78个本科专业,蒙古语言文学、生物学、生命科学与技术、数理学4个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文史哲、化学2个自治区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占地面积2070亩,建筑面积6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29亿元;图书馆馆藏文献301万册,是CALIS内蒙古自治区文献信息服务中心省级中心馆。现有教职工2700余人,其中教学科研人员170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700余人。有各类在校生33000余人,其中普通本科生19900人,博士、硕士研究生4800余人,留学生660余人,高职生2300余人,成人继续教育本专科学生3200余人。
  学校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目前,与国(境)外13个国家和地区的80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在国际毗邻地区的影响力不断扩大。
  学校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人才政策和各项人才工程,以“211工程”建设和提升综合实力建设为契机,根据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制定了分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构建实现高水平战略目标的师资保障体系。
  二、招聘计划
  2015年计划招聘具有硕士以下学位(含硕士)的专业技术岗位人数30人(教学科研岗位人数20人、教辅岗位人数10人)、管理岗位人数17人,其中,定向招聘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下同)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生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的岗位计划招聘3人;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蒙语授课高校毕业生)的岗位计划招聘4人。详见《2015年度内蒙古大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以下学位(含硕士)的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需求表》。
  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能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具有内蒙古户籍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生源的毕业生(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3.不具有内蒙古常住户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应聘:
  (1)户籍和档案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内蒙古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的内蒙古所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取得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3)在内蒙古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生。
  以上条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15年5月27日前。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招聘岗位为硕士学位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招聘岗位为学士学位的,要求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详见《2015年度内蒙古大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以下学位(含硕士)的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需求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 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27日至1997年5月27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度内蒙古大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以下学位(含硕士)的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需求表》);
  8.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生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15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凡是到2015年5月27日,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5.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内蒙古大学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210.31.184.244/Login_SignUp.aspx)。
  报名时间:2015年5月27日—5月31日18:00。
  2.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须用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要按照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M以下)。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核对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和相关要求,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日前的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者: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3.报考者自行选择试卷语种,并在网上点击确认。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4.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 报名联系人:丛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0471-4992230。
  特别提醒:报考服务中心校医院内科医生、外科医生岗位的考生,务必在“方向”一栏中括号备注是否具有内科或外科执业医师证。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5月27日至6月1日18:00。
  2.报考者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初审通过人员务必于2015年6月10日至6月11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4.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4∶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如招聘岗位属急需的关键岗位或急聘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将在内蒙古大学人事考试信息网站上公布。
  五、笔试
  所有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人员均需参加内蒙古大学统一组织的笔试。
  (一)笔试考一个科目,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面试必须用汉语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和面试试题的命题、制卷、阅卷进行入闱管理,命题、考试、阅卷时间不间断,整个命题、试卷运转、交接、考务工作严格执行人事考试保密制度,与命题专家签订保密协议。
  (四)笔试时间:2015年6月14日,地点:内蒙古大学,详见本人准考证,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五)笔试成绩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六)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七)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由学校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填写《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备案表》,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
  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大学人事考试信息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一)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大学人事考试信息网站上公布。
  对于急需的关键岗位或急聘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照学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内蒙古大学人事考试信息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1.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准考证及身份证(或护照);
  (2)本、硕、博毕业证和学位证书(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进行学历验证),并提交本、硕、博学历验证报告;
  (3)个人简历及岗位报名所需的其他佐证材料;
  (4)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和在校生证明;
  (5)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的,户口在内蒙古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户口薄(或户口薄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在区外的非内蒙古生源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在内蒙古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属于服务基层项目生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七、面试
  (一)面试由学校按岗位要求统一组织,面试满分为100分。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必须用汉语作答。
  (二)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具体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三)学校成立考官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应聘人员面试后由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计算出考生的成绩,并经复核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凡是在开考后10分钟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对于降低比例进行面试的岗位以及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或达到学校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岗位)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在内蒙古大学人事考试信息网站上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大学人事考试信息网站上公布。
  (七)应聘艺术类专业教学科研岗位的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先进行面试,通过面试的人员再与其他岗位应聘人员一同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由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组织实施,面试相关事宜在内蒙古大学人事处网站、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面试咨询电话:吕老师,0471-4973115。
  艺术类专业教学科研岗位公开招聘面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4∶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内蒙古大学人事处网站、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为进入笔试人员范围。全部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和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大学人事考试信息网站上公布。
  特别提醒:
  1.因艺术类专业教学科研岗位公开招聘面试和资格复审将连续进行,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参加面试时务必携带资格复审材料。
  2.请应聘艺术类专业教学科研岗位的应聘者通过资格初审后,及时关注内蒙古大学人事处网站、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和资格复审。
  八、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大学人事考试信息网站上公布。
  (一)体检
  体检由学校组织,在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应聘者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内蒙古大学人事考试信息网站上公布
  (二)考察
  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成立4人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经历、工作表现、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进全面考察。通过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应聘资格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经历、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素质等情况。应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学校召开党委会,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大学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聘用
  1.公示结束后,学校将聘用报告和拟聘人员花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式期满无异议的,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2015年应届毕业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新聘用(列编招聘)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6.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和社会保险制度,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纪律和监督
  (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学校纪委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三)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应聘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471-6944911
  自治区教育厅 0471-2856911 2856813
  内蒙古大学 0471- 4994292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适用于公开招聘具有硕士以下学位(含硕士)的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人员。
  (二)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五)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大学人事处、内蒙古大学人事考试信息网站上发布,请予关注。
  (六)本简章由内蒙古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2015年内蒙古大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以下学位(含硕士)的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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