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 >> 申论资料 >> 热点时评

2015内蒙古村官考试申论热点 “立案不难”

发布:2015-05-13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我国法院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已有一周时间,各地法院如期迎来“立案潮”。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立案不难”,让纠纷得以顺利进入司法程序,这是让老百姓感受司法公平正义的第一步。
  一段时期来,许多行政诉讼案件无法通过法院的立案“审查”关;不少涉及取证难、审判难、执行难的诉讼案件,被法院以各种理由“巧妙”拒之门外;一些法院“年底不收案”,甚至设立各种立案“土政策”。群众有理无处说,有诉无处告。
  法院打开立案大门,赢得的是群众的热切回应。实施立案登记制后的首个工作日,全国法院立案75000多件,增长幅度高达43.8%。连日来,行政案件立案数量更是不断翻番……这种“立案潮”的出现,体现了人民群众对司法介入的迫切需求,更饱含老百姓对司法公正寄予的热切希望。
  纠纷进入司法程序,立案是第一步,最终还是要落在审判和执行上。“敢立还要敢审,敢判还得敢执行”。法院对于“棘手”的案件如何把握立案形式审查的裁量权?面对汹涌而至的“硬骨头”案件如何合理分配司法力量?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能否让法官的裁决经得起历史的考验?这些问题需要各级法院和法官用高水平的司法实践以及法治担当来一一破解,否则“立案难”难免改头换面、转移到司法活动的其他环节,成为继续阻碍法治建设的桎梏。
  随着立案登记制的实施,更多的社会矛盾有望在法治框架内得到化解,法院工作也将进一步贴近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有助于整个社会的运转模式转型到法治轨道上来,更好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人们期待,立案登记制在根除立案难后,司法体制改革能进一步解决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司法机关面对汹涌而来的诉讼潮,能切实采取繁简分流、速裁与调判对接、多元化纠纷解决等措施,公正高效地审理好各种案件,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点击分享信息:
相关文章相关文章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http://ww.nmg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25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