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2015年度江苏省邮政管理局面试公告
2015年江苏省邮政管理局面试公告已出,面试拟于2015年3月8日进行,上午9:00开始,下午13:30开始。资格复审时间:3月7日下午14点-17点。资格复审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小行尤家凹8号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ww.nmggwy.org)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江苏省邮政管理局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规定,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务必于2015年2月14日前进行面试确认。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双确认。电子邮件发送到jssyzgljrs@163.com ,邮件标题为“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XX市邮政管理局XX职位面试”。邮件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代码和联系电话。短信确认使用报名信息表上填写的手机号,将确认参加面试的短信发送到 18936009259 。届时如未确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015年2月14日前电话告知我局,同时传真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书》。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及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
二、资格预审
请考生于2月28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或传真、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将以下材料邮寄(传发)到我局接受资格预审: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
7、其他材料:报考职位所要求的中共党员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邮寄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弓箭坊40号江苏省邮政管理局人事处(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预审材料”),邮编:210006。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传真电话:025-83631899,83338158
电子邮箱:jssyzgljrs@163.com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3月7日下午14点至17点。
资格复审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小行尤家凹8号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乘坐地铁一号线到安德门站下、换乘地铁十号线至小行站下,再步行100米至地铁站对面雨花晶丽酒店旁即到)。
资格复审时请考生提供资格预审所载明的材料原件。
四、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拟于2015年3月8日进行,上午9:00开始,下午13:30开始。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请于当日上午8:15前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资格审查确认书》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请于当日下午12:45分前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资格审查确认书》报到。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安排见附件。
报到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小行尤家凹8号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乘坐地铁一号线到安德门站下、换乘地铁十号线至小行站下,再步行100米至地铁站对面雨花晶丽酒店旁即到)。
五、体检和考察
各职位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如低于1:3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注意事项
请面试考生随时保持手机联络畅通。
江苏省邮政管理局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25-83338168;手机:18936009259。
江苏省邮政管理局
2015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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